相关政策:关于印发《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的通知)
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把握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历史机遇,推进万江高质量发展,结合《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街道实际情况,我局对《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万办〔2021〕20号)进行修订并拟定了《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现对本办法解读如下:
一、制定目的
原《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万办〔2021〕20号)已不大适应当前万江经济发展态势,街道为进一步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紧把握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历史机遇,立足“双万”新起点,聚焦科技创新和先进制造,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设立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促进商贸创新发展,提升街道科技创新能力、产业竞争力。结合万江街道实际情况,对《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进行修订,修改为《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
二、制定依据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东府〔2019〕24号)和《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东府〔2022〕1号)等文件精神。
三、适用范围
在万江街道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我街道依法纳税,纳税信用等级B级及以上(不需评定除外)的企业。
四、制定内容
《暂行办法》分四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概述了办法制定背景,明确了办法申报主体、奖励额度、管理机构等。
第二部分是奖励内容,第二章至第十四章为具体扶持内容,包括推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建设、推动智能制造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鼓励科技创新、推动人才队伍建设、推广标准化成果应用及技术标准示范建设、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鼓励企业多层次对接资本市场、推进企业高质量倍增发展、推动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推进小微企业升级及纳统、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促进外贸进出口发展、促进商贸创新发展。
第三部分是资助程序,明确申请时间、申请资料、申请奖励资助程序等。
第四部分是管理监督,明确奖励经费的使用要求,不予奖励和资助范围等。
出台《万江街道推动科技创新 扶持产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暂行办法(2022年修订)》,能够推进街道创新驱动发展工作和重点企业倍增计划,促进商贸创新发展,提升街道产业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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