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办〔2017〕10号
关于印发《万江街道奖教奖学实施方案
(2017年修订)》的通知(已失效)
各社区、各部门单位:
现将《万江街道奖教奖学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2017年4月21日
万江街道奖教奖学实施方案(2017年修订)
为有效使用好奖教奖学资金,真正起到激励作用,本方案本着客观公平、优绩优酬原则,重点在奖励每年为万江街道教育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优异成绩的学校及教师,充分调动学校、师生的积极性,以促进我街道教育教学形成良好的竞争氛围和有效的导向奖励效应,切实提升万江教育教学质量。
一、奖教
(一)教育质量奖
A.小学
1.年度小学教育质量综合奖
(1)基本条件
当年没发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影响恶劣的师德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没存在违规收费行为;没存在招收不足六周岁学生的现象;没有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辅导补习;按规定开齐开足课时和征订教材及教辅资料。
(2)奖励办法
为鼓励学校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和《东莞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为评奖依据,并结合学校特色办学和素质教育成果展示等要素,评出我街道教育质量综合奖前三名进行奖励。该奖先由学校自评,再由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复评,奖励标准为:第一名:30000元;第二名:20000元;第三名:10000元。
2.小学学科教学质量奖
(1)基本条件
①按毕业考核或抽查要求布置试室、严肃监考、认真改卷,无出现违反考风考纪的现象。
②毕业考核或市抽查学生参加人数达到100%(抽考年级以当学期学籍生人数为基准,毕业班以第二学期学籍生人数为基准。如经街道宣传教育文体局核实在参考人数上有舞弊行为的,统一取消该项评奖。)
(2)奖励办法
(ⅰ)公办小学
①合格率:市质量抽查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格率全部达到95%,按抽查年级班数为基数,每班奖励学校1000元;毕业班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平均合格率达到95%,按学校六年级班数为基数,每班奖励学校3000元。
②优秀率:以毕业班当年毕业考核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平均优秀率全街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学校,按学校六年级班数为基数,分别奖励学校每班3000元、2000元、1000元。
③平均分:以毕业班当年毕业考核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平均分为全街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学校,按学校六年级班数为基数,分别奖励学校每班3000元、2000元、1000元。
(ⅱ)民办小学
①合格率:市质量抽查年级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格率全部达到95%,奖励学校5000元。毕业班考核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平均合格率达到95%,奖励学校5000元。
②优秀率:以毕业班当年毕业考核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平均优秀率全街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
③平均分:以毕业班当年毕业考核成绩计算,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平均分为全街道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的学校,分别奖励5000元、4000元、3000元。
B.初中
1.东莞市初中教育综合考核优秀单位
以市教育局年度初中教育质量评奖结果为依据,对被评为“东莞市初中教育综合考核优秀单位”的学校,我街道奖励标准为:100000元。
2.中考质量奖
(1)基本条件:
①按中考要求布置试室、严肃监考、认真改卷,无出现违反考风考纪的现象。
②学生辍学率、中考报考率、升学率达到市教育局的要求。
(2)奖励办法
①总平均分奖:按当年市中考计分学科总平均分为基数,在此基数上,学校计分学科总平均分达到或超出市平均分1-4分,奖励学校100000元;超出市平均分5-10分,奖励学校120000元;超出市平均分11-15分,奖励学校150000元;并在超出市总平均分16分基础上,每超出1分,加奖学校10000元,此项奖金250000元封顶。
②进步奖:按本校近三年中考计分学科最高总平均分为基数,在此基数上,学校本学年中考计分学科总平均分超出近三年最高总平均分1-4分,奖励学校50000元。并在此基础上,每进步5分,加奖学校10000元,此项奖金100000元封顶。
③单科奖:按当年市中考计分学科单科平均分为基数,在此基数上,学校计分学科单科平均分达到市该科平均分,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每科奖励学校20000元,政治、生物、地理、历史、体育每科奖励学校12000元。
④升学奖:考生中考成绩达到市属重点中学五大校(东莞中学、东莞第一中学、东莞实验中学、东莞高级中学、东莞松山湖学校)正取生录取的,每录取一人奖励学校1500元。升学率达到市教育局当年指标要求的奖励学校20000元。
C.高中
高考质量奖
1.基本条件
(1)学校无违规办学及乱收费行为,无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在校师生无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发生。(以学年内教育行政部门通报为准)
(2)学生辍学率、高考报考率、升学率达到市教育局的要求。
2.奖励办法
(1)普通高考(万江中学):学校完成市教育局商定的重点(一本)上线数和本科上线数(二本)中任何一项指标,奖励学校100000元;以上两项指标均完成的,奖励学校130000元。
(2)在万江中学就读的万江户籍考生考上重点本科(一A线)的,每录取一人奖励学校2000元。
(二)尊师重教先进单位
为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教育、支持教育,每年评出3—5个尊师重教先进单位,授予牌匾或锦旗。
(三)年度规范化办学优秀奖(民办学校专项)
1.基本条件
学校建筑必须出具有效期内鉴定结论为合格的《房屋结构安全和抗震鉴定报告》及验收结论为合格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当年没发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影响恶劣的师德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被查处的违规收费问题;在检查和上报数据中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存在因违规办学被通报批评;没有组织学生参加有偿辅导补习;按规定开齐开足课时和征订教材及教辅资料;没存在招收不足六周岁学生的现象,且平均班额小学不超过50人,初中不超过55人;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标率达到市教育局要求。
2.奖励办法
为鼓励民办学校依法办学,提升整体办学水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以《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东莞市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奖指标体系》和《东莞市民办中小学年度检查手册》为评奖依据,评选出民办学校“年度规范化办学优秀奖”,第一名奖励30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0元。
(四)年度保教质量奖(幼儿园专项)
1.基本条件
学校建筑必须出具有效期内鉴定结论为合格的《房屋结构安全和抗震鉴定报告》及验收结论为合格的《消防验收意见书》;当年没发生被教育行政部门通报的影响恶劣的师德问题和重大安全事故、被查处的违规收费问题;在检查和上报数据中不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不存在因违规办学被通报批评;没有严重超规模和超班额;没有招收不足3周岁幼儿;专任教师大专以上学历达标率达到市教育局要求。
2.奖励办法
为鼓励幼儿园依法办园,提升整体办园水平,提高保教质量,以《广东省规范化幼儿园标准》、《东莞市幼儿园年度检查方案》为评奖依据,评出“年度保教质量奖”,在公办(集体办)园和民办园中,分别评出一等奖3名,每名奖励5000元;二等奖5名,每名奖励3000元。
(五)素质教育赛事奖励金
对以教育行政部门为第一主办单位(以市教育局发文和街道宣教文体局通知为准)在市级或以上的各学科各类现场竞赛中,对组织学生比赛取得名次的参赛单位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及标准: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说 明 |
| ||||
类别 | ||||
国家级 | 5000元 | 3000元 | 2000元 | 名次转换为等次划分:特等奖、金奖或第一名为一等奖;银奖或第二名为二等奖;铜奖或第三名为三等奖。 |
省级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
市级 | 2000元 | 1000元 | / |
(说明:上述奖励如属同一类别的比赛,却获得不同级别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只奖励1次。)
(六)优秀教育工作者
为鼓励广大教育工作者大胆改革创新,积极探索,锐意进取,争创优异成绩,每学年按一定的比例(5%—10%)评选优秀校(园)长、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1)优秀校长: 奖金2000元;
优秀园长: 奖金2000元;
(2)优秀班主任:奖金1000元;
(3)优秀教师: 奖金600元。
(七)教育教学成果奖
1.教育科研成果奖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科研,开展科研课题立项和研究,对获得科研成果奖的给予奖励: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
类别 | |||
国家级 | 8000元 | 6000元 | 5000元 |
省级 | 5000元 | 4000元 | 3000元 |
市级 | 3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说明:以上均指教育部门组织的评奖,省级包括教育创新奖。)
2.教学教研竞赛奖
对教师代表街道、学校参加以教育系统为第一主办单位(以市教育局发文和街道宣教文体局通知为准)的各级各类教学教研现场竞赛活动(含录像课、优课在内)进行奖励: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说 明 |
| ||||
类别 | ||||
国家级 | 6000元 | 4000元 | 2000元 | 名次转换为等次划分: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 |
省级 | 4000元 | 2000元 | 1000元 | |
市级 | 1000元 | 800元 | 500元 | |
街道级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3.教学教研案例奖(含教学论文、教学设计、微课在内)
为进一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改教研,撰写教学教研案例奖,每年对非现场教学教研案例进行奖。
(1)获奖案例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说 明 |
| ||||
类别 | ||||
国家级 | 1000元 | 800元 | 600元 | 名次转换为等次划分:一、二名为一等奖,三、四名为二等奖,五、六名为三等奖。 |
省级 | 800元 | 600元 | 400元 | |
市级 | 500元 | 400元 | 300元 |
(2)发表论文(教学案例)
①国家级刊物:在《中国教育报》、《人民教育》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500元;
②省级刊物:在《广东教育》、《师道》、《广东电教》、《创新教育》上发表论文每篇奖励200元;
③市级刊物:在《东莞教研》、《东莞教育》、《东莞教学研究》(及市教育局主办的刊物)和《东莞日报》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每篇奖100元。
国家级和省级刊物一定要有CN或ISSN刊号(《广东教研》和《德育研究》、《小学语文教学研究》、《小学数学教学研究》除外)及以市教育局确认的评奖机构和合法刊物为参考,如果没有刊号,一律不予承认。
4.特级教师和市优秀教师奖
被评为国家级、省级“特级教师”的,当年分别奖励20000元、10000元。被评为“市优秀教师”的,当年奖励1000元。
5.工作室主持人奖
被评为省、市、街道“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班主任和名校(园)长工作室主持人”的,评选期内(三年一评)每年分别奖励8000元、6000元、4000元。
6.先进学科教研组奖
被评为市、街道“中小学先进学科教研组”的,评选期内(三年一评)每年分别奖励10000元、5000元。
7.学科带头人奖
被聘为市、街道“学科带头人”的,且聘任期内(三年一聘)完成每年考核要求,每年分别奖励6000元、3000元。
8.教学能手奖
被聘为市、街道“教学能手”的,且聘任期内(三年一聘)完成每年考核要求,每年分别奖励2000元、1500元。
(说明:1-8奖项,如属同一类别的,却获得不同级别奖励或发表的,按最高级别只奖励1次或提供经费资助;4-8奖项,如有聘期、评选期限定,则在聘期或评选期内奖励,如没有聘期或评选期限定,则只在当年奖励。)
二、奖学
(一)高考奖
万江户籍考生,考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国家任务生的,一次性奖予学生奖学金50000元;考入本科一A线院校(国家211工程院校及重点本科院校)以上的,一次性奖予学生奖学金2000元。
(二)中考奖
万江二中、万江三中考生考入市属重点中学五大校并被五大校录取的,一次性奖予学生每人奖金500元。
三、经费来源由街道财政拨款。
四、评奖说明
(一)本方案评奖范围除奖教部分中的“高考质量奖”仅适用于万江中学;“年度小学教育质量综合奖”、“中考质量奖”和奖学部分的“中考奖”仅适用于公办学校;“年度规范化办学优秀奖”仅适用于民办学校;“年度保教质量奖”仅适用于幼儿园;其余奖项适用于公办、民办学校和幼儿园。
(二)以上各种奖项均指教育行政部门为第一主办单位(以教育行政部门发文和街道宣教文体局通知为准)组织的评奖。
(三)每学年由街道宣教文体局组织考评一次,由街道党委、街道办事处进行颁奖。
(四)以上奖项统计的截止时间为当年8月31日。
(五)本方案自2017年6月起实施,原2013年6月24日颁布实施的《万江区奖教奖学实施方案》(修订试行)同时废止,由街道宣教文体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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