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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变更登记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09-12-09 09:07:59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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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
(改建和扩建、分家析产、分割合并、落实房屋政策退还)

1、  改建或扩建的房屋,需提交资料:
(1)原房地产权证件(包括房屋权属证书和土地使用证,下同)
(2)《民房住宅工程施工许可》
(3)《民房住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建设工程规划合格证》
(6)改扩建批文
(7)建筑图纸
2、分家析产或分割、合并的房地产,需提交资料:
(1)原房地产权证件和变更后新的土地使用证
(2)分家析产协议书或分割
(3)合并房地产协议书
(4)平面示意图
3、落实房屋政策退还的房地产,需提交资料:
(1)原房地产权证件
(2)退还产权通知书
(3)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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