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吸取吉林省长春市“9·28”重大爆燃事故教训,严防同类事故发生,11月21日下午,万江街道安委办联合街道应急管理、消防、公安、市场监管、经发等12个部门,深入辖内各类餐饮场所开展“环保油”联合执法检查,做到隐患早发现、早处理、早排除。
此次联合执法检查分三组进行。各检查组执法人员首先开展集中座谈研讨,明确整治重点和职责分工后,分别前往新和、胜利、曲海、万江、蚬涌5个社区开展专项执法检查。根据前期摸底排查情况,检查组重点检查了多家餐饮场所,仔细查验各场所是否使用“环保油”作为燃料、“环保油”储存、场所内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情况。
针对检查中发现部分餐饮场所未经许可使用“环保油”的情况,检查组现场对其负责人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并耐心讲解使用“环保油”的潜在危险和严重性,告知其违规使用的法律后果,同时要求限期内拆除“环保油”相关储存设施设备,改用合规燃料。
当天,检查组共检查各类餐饮场所18家,其中排查涉使用“环保油”餐饮场所14家。接下来,万江街道将持续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从严从重对“环保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并对涉违规使用“环保油”场所进行逐一复查,巩固整治成果,切实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延伸阅读】
“环保油”你知道多少?
事故案例:今年9月28日,吉林省长春市一餐馆发生“环保油”储罐燃爆重大火灾事故。事故餐馆在一层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组间,存有2个50公斤液化石油气瓶为炉灶供气,餐厅老板为节约经营成本拟“气改油”,在瓶组间上方安装一个盛装醇基燃料的塑料箱,并将原燃气管线进行改动。事故当日,供气公司人员更换1个液化石油气瓶,并向塑料油箱内注入醇基燃料,加注完成后发现油箱支架晃动,餐厅老板安排无证人员焊接固定支架,在焊接过程中突然发生爆炸燃烧,迅速蔓延造成17人死亡、3人受伤。
目前市面上的“环保油”主要是指醇基燃料,含95%以上的甲醇,同时掺入了一定比例的汽油、组合分油等其他液体燃料。闪点≤60℃的环保油属国家法律法规严格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其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及使用各环节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相关标准规范。
东莞市从9月底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油”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涉及“环保油”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环保油”将受到法律严惩,涉及犯罪的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市民朋友,为了您及身边亲人朋友的生命财产安全,请拒绝使用 “环保油”。如发现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 “环保油”等行为,可致电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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