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三旧”改造专项规划,我街道办事处拟实施大汾种德工业园地块二项目,对位于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大新路旁的旧厂房进行改造。总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规划情况
大汾种德工业园地块二项目用地涉及汾溪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的B07-08地块。
二、改造单元基本情况
大汾种德工业园地块二项目位于万江街道大汾社区大新路旁,单元总面积为1.7484 公顷。采用政府主导模式,由万江街道办事处作为改造主体。改造单元原来主要为旧厂房,总建筑面积约 11804.12平方米,容积率为1.25。目前已全部拆除。
项目实施改造面积为1.7484公顷,标图建库面积为1.7484公顷,标图建库号44190080602。全部为集体建设用地,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无合法用地手续1.7484公顷。改造范围内土地界址、地类、面积清楚,土地权属无争议。
项目改造范围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管控规则,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占用生态保护红线(陆域),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
根据已批控规,项目拟改造为一类工业用地、道路用地,具体情况如下:
其中工业用地为1.6016公顷,容积率为3.0,总建筑面积为48048平方米。万江街道办事处负责改造单元内公共基础设施(道路)配建,约0.1468公顷。
三、改造意愿及补偿安置情况
(一)改造意愿情况。万江街道办事处已按照法律法规及东莞市“三旧”改造政策规定,就改造范围、土地现状、改造主体及拟改造情况、补偿安置方式及标准等事项充分征求原权利人的意见,并经全部原权利人同意。
改造范围内涉及农村集体土地,已经过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股东户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以上事项。
(二)补偿安置情况。万江街道办事处已制定补偿安置方案,明确采取基础补偿+增值收益等方式对原权利人进行补偿,统筹开发范围征为国有建设用地的基础补偿标准为26万元/亩,土地运营收益在扣除土地交易税费、规费及约定纳入地块开发成本的有关费用后,剩余出让收益归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2022年6月17日,万江街道办事处已与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签订《统筹开发土地合同》(万办土地2022007),并于2022年9月支付了征地补偿款1897.48万元(含本项目1.7484公顷的补偿款约682万元),且未因征地补偿安置产生纠纷。
(三)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改造地块涉及征收土地1.7484公顷,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拟办理用地手续情况
改造范围内1.7484公顷集体申请完善转用手续,全部于1999年1月至2009年12月期间发生违法用地行为,已按用地行为发生时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落实处理。
经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依法表决同意,申请将1.748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交由万江街道办事处进行主导改造。
五、收储收地情况
该改造单元项目拟收储面积为1.7484公顷,土地权利人为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土地权利人已同意街道办事处以基础补偿+增值收益等方式协议收回其名下1.7484公顷土地使用权。土地储备支出测算为682万元,储备地块资金来源为财政预算。土地运营收益在扣除土地交易税费、规费及约定纳入地块开发成本的有关费用后,剩余出让收益归东莞市万江区大汾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
经核查,地块不存在债权债务及法律纠纷,符合地价评估及土壤环境评估等开发要求。
六、其他
根据有关规划安排,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由东莞市人民政府采用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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