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下坝村的保护,科学指导名村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万江街道组织修编了《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万江街道下坝村保护规划(2022-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规划审批程序要求,应对规划成果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下坝村行政村界,面积约为23公顷。
二、规划重点内容
(一)界定保护范围。共划定6.11公顷的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范围,其中核心保护范围3.64公顷,以旧村建筑、道路和风水塘为界;建设控制地带2.47公顷,包括北入口文化广场南侧,外围新村以东,厚街水道以西的区域。
(二)明确保护要素。确定本次保护规划包括物质层面和非物质层面,包括山水景观格局、村落空间格局、1处东莞市不可移动文物、2处历史建筑、1处推荐历史建筑、20处传统巷道、6棵古树名木、1处古渡口遗址和优秀传统文化。
(三)核心保护范围的保护控制要求
1.在历史文化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新建、改建及扩建活动。但是,新建、改建及扩建必要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除外。在核心保护范围内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活动,建设高度≤9米,不得改变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建筑的高度、体量、立面材料、色彩等应与名村的历史风貌相协调,同时应满足各级不可移动文物对周边建筑高度的控制要求,并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文物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的严格审批下进行。
2.对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推荐历史建筑等实施分类保护,保护古村历史环境要素。应收集古村内坍塌的青砖、板瓦、条石及其他建筑构件,作为古建筑的修缮建筑材料。
3.保护范围内影响古村历史风貌的建(构)筑物应按控制要求整治改造。
4.除需要整治的建筑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所在用地的建筑密度、建筑高度按现状控制。一般建(构)筑物的危破房重建及新建必要的建筑附属设施、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在不突破原有建筑高度基础上须同时满足≤9米。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7月28日。
四、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平台(http://zjj.dg.gov.cn/gkmlpt/index)、东莞市万江街道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dg.gov.cn/wanjiang/)。
(二)现场展示:东莞市万江街道坝头社区居民委员会。
五、意见反馈
凡是对本次规划方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查的参考。反馈意见方式如下: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厅内的意见收集箱;
(二)发送电子邮件到dgwjzjj@163.com;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523039),信封表面须注明“《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万江街道下坝村保护规划(2022-2035年)》的公众意见”。
六、联系方式:东莞市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717772。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广东省历史文化名村东莞市万江街道下坝村保护规划(2022-2035 年)成果公示稿(简本).pdf
东莞市万江街道办事处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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