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1年9月3日起至2021年9月12日)书面向东莞市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莞万江街道万福路21号楼CD座二楼 联系电话:23157433
东莞市万江街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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