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废止《塘厦镇学校激励金和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的通知
机关各部门,各单位,各社区:
由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塘厦镇已成立教育发展基金会,由基金会奖励中高考优秀学生。经研究,《塘厦镇学校激励金和学生奖励金实施办法》(塘府通字〔2019〕8号)已不适应工作需要,现决定废止。
塘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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