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点击查看工作方案:塘厦镇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办法
一、编制背景和过程
为加快聚集人才,服务我镇产业转型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2018年,根据市委部署的批示精神,镇人才办牵头各成员单位起草了《塘厦镇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并于2019年1月以镇委名义印发。2019年,镇委结合塘厦的区位优势和产业优势,提出了打造“深莞融合发展示范区、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集聚地”的目标定位。为推动实现这一定位,党委政府将“增创人力资源红利”列为48项重点工作之一,要求各成员单位根据目标导向和责任分工,尽快出台《实施意见》的配套细则,推动政策落地生效。根据这一要求,由镇人才办牵头,作为人才引育和培养的责任单位人社分局开始编制配套细则。细则参照东人社发〔2019〕24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师工作站设立管理办法》的通知和东人社发〔2019〕27号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席技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细则涵盖企业的技能人才和技能平台。在编制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原则:一是主动衔接市级人才政策并突出塘厦特色;二是资助标准和资助条件不突破镇定《实施意见》限制;三是广泛征求上级主管部门、各成员单位以及社会各界意见。四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程序,认真采纳司法意见。编制过程中,于2019年5 月 27日和 7月2日两轮广泛征求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及镇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前后三次对细则进行调整,并最终形成目前的送审稿。
二、细则的主要内容
《塘厦镇技能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是针对技能人才的资助奖励办法,通过对 “首席技师”、“技师工作站”给予资助奖励,进一步弘扬“工匠精神”,以及鼓励以师带徒的技艺传承方式,预计每年总补贴50万元。
三、特色亮点
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突出“布局”,细则聚焦正在实施的创新驱动战略,将引才重点扩展至我镇经济社会转型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二是突出“力度”,细则所规定的补贴对象和申领条件均有市级政策做支撑和参考,在补贴标准上则依据我镇产业和人才实际,作出相应的调整。
三是突出“特色”,坚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在市的资助标准上,扩大对技能人才以及平台的资助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镇作为专业镇的制造业优势,打牢技能人才基础。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
2019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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