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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厦镇启动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7-07 10:41:2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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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意见》粤司办〔2014301号文件要求,塘厦司法分局积极探索,构建便民惠民实体平台。今年,我分局将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重要元素,结合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工作要求,落实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机制,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一是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10日,以镇委文件形式发送《关于落实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到各社区及有关单位,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保证工作的有效落实,人员、经费到位。

二是打造实体平台。塘厦司法分局根据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设置法律服务工作室,结合全镇22个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搭建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法律顾问(律师)为广大群众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是完善平台建设。为确保“法律顾问工作室”的规范化建设,塘厦司法分局将参照22个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的硬件设置,在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法律服务工作室,摆放“法律服务公示牌”、“法律服务台牌”、“法律服务人员工作室门牌”,为“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了办公桌、办公电脑、电话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形成规范、体系、全镇覆盖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

三是做好四个着重工作。着重细致服务形式。在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机制的支持下,法律顾问(律师)每月共为社区值班服务4天(一周一个工作日):包括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四个一”工作要求的“每个月至少到村(社区)服务一天”,及另行安排三天到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室值班服务,此外,增设法律顾问(律师)每个工作日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法律服务工作室值班服务,使法律服务切实到位。着重提供实质服务。根据《关于落实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试行)》,我镇将法律顾问(律师)的工作要求进行了细化,具体明了地指导法律顾问(律师)开展工作。着重严格人员考核。塘厦司法分局将安排专门工作人员跟进工作,每年年终对照相关工作要求和标准,对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实施情况。着重监督经费专款专用。规范经费使用,加强监督检查,镇司法分局负责根据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各社区填写《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值班登记表》,对社区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情况的检查汇总工作,确保结果真实、可靠,严格按规定标准和程序拨付,确保经费到位和合理使用,专款专用。

落实法律顾问(律师)值班服务机制,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我镇“一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有机结合,既充分利用了现有资源,同时为群众提供了切实有效的专业性法律服务平台,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基层治理,建设平安、法治塘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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