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部署,2014年春运从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为民务实为主线,提前谋划,严密组织,主动配合,加强管理,科学调配公路运力,全面提高交通运输组织能力、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共同打造“幸福东莞,和谐春运”,确保春运期间客流、物流、车流集散有序,圆满完成春运工作任务。
二、工作目标
以“安全、顺畅、便捷、优质”为目标。认真组织开展春运各项工作,力争实现以下四个具体目标:一是确保运输安全,不发生群死群伤的道路运输交通事故及站场人员踩踏死伤事件;二是确保运输畅顺,不发生旅客滞留现象;三是确保旅客健康,不发生大范围传播流行性疾病;四是确保优质服务,不发生重大服务质量事件。
三、形势分析
(一)旅客发送量仍在高位运行。受东莞火车站搬迁至石龙、茶山交界区影响,我市今年铁路运输工作将面临更大困难。部分旅客可能改乘长途客车,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公路运输压力。今年春运开始时间与高校寒假开始时间几乎同步,春运期间,返乡客流、学生客流、旅游客流将高度重叠,运输任务艰巨。预计2014年春运期间,我镇旅客发送量约6万人次,春运工作任务仍然繁重。
(二)道路客运压力较大。一是保畅通压力巨大。春运期间,我镇将投入营运客车456辆(其中省际班车348辆,市际班车108辆)。另外,还将鼓励符合条件的境内外客运车辆参与我镇春运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春运期间影响我国的冷空气活动频繁,预计温度将偏低,省外多地可能出现大雾、雨雪冰冻天气,部分地方仍有较为明显的阶段性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如出现严重霜冻天气或雾霾天气,导致部分道路封闭,将给道路客运带来极大的压力。二是保安全压力巨大。春运期间旅客发送量大,经营者受经济利益驱动,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冲绕红灯等危险驾驶行为时有发生,给春运工作带来安全隐患。
(三)传染性疾病防控压力较大。近期,我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确诊病例连续出现,截至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春运工作的领导,确保春运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镇委、镇政府成立了以镇委委员、副镇长郭锦河为组长的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镇春运期间旅客运输的组织领导,制定总体工作方案,检查有关部门春运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协调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镇春运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塘厦交通运输分局,联系电话:87721113,传真:87939884。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当好领导的助手和参谋,做好上传下达,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及时检查督促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密切注视和掌握运输市场动态,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的参考意见和建议,并做好春运统计及春运简报的编写工作。
各有关单位、各社区要相应成立春运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要结合本单位、本社区的实际制定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和应变措施。各级主要领导要密切关注春运动态,亲临第一线协调解决春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人。
五、职责分工
春运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时间紧迫,任务繁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通力合作,切实履行职责。
(一)镇春运办。要提前研究、周密部署春运各项工作,组织协调各职能部门,各尽其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春运工作,要安排足够的展馆、体育馆、学校等场所作为应急安置点并以候乘客流为依据,合理确定启用时机。
(二)公安分局、交警大队。要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车辆、驾驶员的管理。派驻公安和治安人员维护好客运站的治安秩序;严厉打击车匪路霸和危及行车安全的犯罪活动,打击制贩假票、炒票、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保障旅客的利益和安全;加大对客车无牌无证、超载滥载的查处力度,严禁车辆超载运行,对超载车辆要坚决采取卸客分流措施;及时做好春运车辆的临检工作,把好车辆安全关,要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品检查,严禁旅客携带“三品”乘坐车船。
(三)交通运输分局。要做好运力和旅客流量、流向的调查,密切注意客流的变化,抓好运力调配,确保广大群众走得了、走得安全、走得有序、走得满意。要制定和落实应急运力方案,把应急运力数量分解到运输企业,做到企业负责人、具体车辆、司机三落实,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运输保障能力。要加强客运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完善车辆进出站登记检查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要加强春运期间客运市场的监督管理,要组织力量打击各种侵占、损坏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的违法行为。
(四)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要做好外来务工人员返乡情况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镇春运办。联合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做好动员工作,鼓励外来务工人员留莞过年,指导企业做好留莞外来务工人员春节期间的生活和文娱活动安排。同时要加大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力度,查处企业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确保工人足额领取工资;协助镇政府做好慰问留莞过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活动;配合铁路部门做好团体票预订预售工作,并加大宣传力度,提醒外来务工人员安全、有序购票;配合交通运输分局做好疏运外来务工人员工作,避免客运站场形成猛然的返乡客流;协调有关企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提前放假工作,错开春运客流高峰。
(五)镇经济科技信息局。要加强与铁路、通讯、邮政等部门的协调,确保春运火车票预订预售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春运期间我镇汽(柴)油、天然气供应计划和应急预案,积极协调市经信局和中石化、中石油两大供应商,增加我镇汽(柴)油、天然气供应量,镇内各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要优先解决客运车辆油料供应,确保旅客运输正常。
(六)政法办、司法分局。要针对春运特点,分析信访形势;协调处理各部门重要信访案件;协调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和突发事件;直接查处重大疑难信访案件;对来访群众宣传党的政策,进行思想教育和疏导;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等。
(七)安监分局。要督促各有关部门、各有关行业落实道路、公路桥梁等方面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协调春运期间全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塘厦医院。要切实做好春运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和处置工作。制定春运卫生防疫措施和应急预案,重点指导和协助运输企业、客运站等人流密集的场所做好相关防疫工作,保障广大旅客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九)新莞人服务管理中心。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配合人力资源分局、社保分局做好外来务工人员情况调查,宣传春运动态信息,协调组织好留莞新莞人的过节生活安排。
(十)镇宣传文体局、文广中心。要积极配合春运工作,及时报道春运动态,发挥舆论的正面导向作用,规范运输企业守法经营,引导旅客有序流动,营造我镇春运文明有序、和谐安全的良好环境。各有关部门对新闻单位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及时研究,妥善解决。
(十一)应急办。要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镇领导报告和按规定向市政府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团镇委。负责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青春暖流”活动。积极协助春运办,做好春运期间汽车客运站安全乘车宣传、卫生环境清洁等一些志愿服务工作等。
(十三)各运输企业。要加强车辆的安全管理,认真做好车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清洁消毒工作,确保运输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提高车辆的始发正点率。客运站要提高服务质量,采取有效措施整治客运站、车辆的“脏、乱、差”问题,要按有关要求落实好卫生防疫措施,为旅客提供一个整洁、美观、舒适的候车船环境。
(十四)塘厦候机楼。要加强对旅客行李安全检查,防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服从大局。各有关部门要提高认识,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思想统一到做好春运工作上,把行动统一到全镇春运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上来,要加强协调,互通情况,紧密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尤其要注重安全监督管理,遇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镇春运办。
(二)加强监管,消除隐患。安全是春运工作的前提,责任重大。各社区、各部门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切实抓好春运的安全生产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1、突出源头监管。一是把好车辆安全技术检查关。春运前,要对所有参加春运的车辆及消防救生设施进行全面技术检查,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二是把好超长运输线路的安全管理关。严禁客车夜间(晚10时至早6时)行驶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严格落实客车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或实施接驳运输规定。跨省市班车要通过视频、人工告知等方式落实安全告知制度。三是把好司乘人员素质关。要加强司乘人员的运输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知识的教育培训,提高司乘人员的素质。严禁驾驶员疲劳驾驶、超载驾驶、超速驾驶。
2、全面排查隐患。汽车客运站必须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完善安检、车检、消防设施设备,严格执行“回场必检、合格放行”制度,严禁车辆带故障运行和超载出站。要设置“三品”检查岗,严格查堵危险品,组织专门人员对旅客托运和随身携带的行李进行认真检查,严禁携带“三品”上车。汽车运输企业要做好车辆的防冻、防滑、防雾工作。要按危险品运输专项整治的要求,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监督管理,确保危险品运输安全。安监分局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公路、桥梁的检查和检修,消除安全隐患。
3、严肃查处违章。交通分局和交警大队要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客车超载等违法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对超载客车的车主和驾驶员进行处罚,对超载车辆要坚决卸客分流,分流费用和因分流给其它乘客造成的损失由违章车主和驾驶员承担。严禁对超载客车只罚款不分流,一经发现按公路“三乱”处理。客运站要严格按照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对因客运站超售和超检客票造成超载的,除按规定从重处罚和承担分流费用外,还要追究客运站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对站内喊客、拉客人员要严肃处理,杜绝拉客行为。
4、层层落实责任。各社区、各部门、各运输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制度、有设备、有检查、有记录。对发生特大群死群伤事故,按照国家和交通运输部、省政府、市政府的“四不放过”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加强宣传教育。各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应通过各种有效的渠道,加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严禁客车超载、滥载和非法载客。在客运高峰期,要派出管理人员在汽车客运站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维护站场秩序,确保站场安全,杜绝恶性事故的发生。
(三)实事求是,科学统计。各部门要认识到统计工作的重要性,安排专人负责春运的统计工作,准确、及时将春运统计数据上报镇春运办,以便上级部门掌握春运动态,及时调整运力。统计过程必须严格依照规定程序进行,切忌盲目推测,当发现数据与上年同期相比波动幅度较大时,必须进一步核实,并作出书面分析报镇春运办。
(四)落实值班,及时报告。各部门、镇春运办春运期间要安排专门工作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将春运期间工作开展情况、好人好事、广大乘客关心的“热点”问题以及工作遇到的困难等上报镇春运办,确保镇春运办全面掌握春运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春运结束后,各部门要及时做好春运总结工作并报镇春运办,总结材料应包括本部门在春运期间所取得的成绩,采取的主要措施,一些好的做法和良好经验,存在的不足之处等。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春运期间旅客运输工作安全有序进行,提高应对各类春运突发事件的能力,特制定《塘厦镇2014年春运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行政法律法规。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春运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公共事件。
根据春运突发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春运突发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五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铁路、公路等重大交通运输事故及汽车客运站(以下简称客运站场)发生火灾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重大传染疾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动物疫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爆炸事件、恐怖袭击及规模较大的群体性春运突发事件。
(5)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主要包括因恶劣天气、道路中断等各种事件造成火车、道路客车严重误班、脱班,客运站场出现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各类春运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一级(特别重大)、二级(重大)、三级(较大)和四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适用于塘厦镇春运期间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大规模旅客滞留等对春运工作造成影响的事件应对处置工作。
1.5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快速反应、依法实施的原则,将应急救援和交通疏导工作作为首要任务,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安全畅通。
2.组织机构
2.1领导机构与职责
塘厦镇春运办作为我镇春运期间的应急协调指挥机构,统一负责全镇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市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制定春运期间全镇预防和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的重大措施和指导意见,统一领导各部门的春运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督促检查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情况,宣布启动和停止实施春运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2办事机构与职责
(1)负责维护客运站场区域及周边道路的治安和交通秩序,组织警力确保旅客进出客运站场通道畅顺和旅客生命财产安全,特别是做好防爆防火防恐等春运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严厉打击车匪路霸。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增派警力迅速到达指定区域。
(1)在春运期间做好医疗卫生应急准备。
(2)在接到实施应急预案的指令后,要及时派遣医疗救护队进驻客运站场及旅客紧急疏散点,全力救治伤病人员;安排医疗卫生人员做好伤病员救护工作。
(3)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客运站场的消毒和防疫工作。
(1)严格管理汽车客运站客运秩序。
(2)及时掌握汽车客运站动态并及时向镇春运办领导报告。
(3)负责安排道路客运应急运力。在实施《应急预案》的情况下,要及时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汽车客运站的滞留旅客。
协调春运期间全镇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协助做好滞留新莞人的安抚工作。
及时调配一定数量物资,确保滞留人员有足够的食品、保暖设施,避免滞留人员出现“受冻、挨饿”等情况出现。
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组织和执行,及时接报、收集、汇总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报告春运突发事件信息,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预警预防与信息报告
3.1 信息监测预测
(1)事件的基本情况和可能涉及的因素,如发生的时间、地点,所处的气候条件,周边的建筑、交通和人口密度情况,以及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等。
(2)事件的危害程度,如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危害。
(3)事件可能达到的等级,以及需要采取的应对措施。
3.2 信息报告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镇春运办,镇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镇春运办,镇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镇春运办,镇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各部门必须立即报告镇春运办,镇春运办接报后,立即报告镇政府(镇政府应急办),最迟不得超过1小时。
4.应急处置
4.1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1)镇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由市春运办协调气象、地震等部门提供相关气象、地质资料,情况严重时由中国移动东莞分公司通过短信平台向广大旅客发出短信,通知相关信息,劝谕旅客暂停前往客运站乘坐车辆。
(2)交通运输分局迅速向全镇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发出紧急通知,密切注意沿途路况,情况严重时,汽车客运站要立即停止预售客票行为,避免旅客滞留。
(3)镇春运办立即向市春运办报告,协调公路部门迅速组织抢修队伍,对镇内中断道路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畅顺。
4.2事故灾难处置
当发生交通严重堵塞或重大交通事故时,如交通堵塞在1小时以上,交警执勤人员要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处置,同时向上级部门和镇春运办报告。交警大队要尽快排除交通堵塞,做好事故处理,恢复交通。协调公路部门对受损道路迅速进行抢修,尽快恢复通车。
当运输工具、客运站场等发生重大火灾事故时,现场工作人员要迅速疏散群众,维持秩序,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立即向消防大队和镇春运办报告。消防大队要迅速调派消防车辆和人员到达现场灭火,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增派力量维持现场及周边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卫生部门实施紧急救护。
4.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
当接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时,塘厦人民医院要立即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控制和医疗救治工作,根据预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有关地区的建议,并组织检查和督导有关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必要时请求公安、交警等部门对疫区进行警戒、隔离。如发现鼠疫、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传染病的疑似病人时,应立即向塘厦人民医院和镇春运办报告,并根据就近原则及时对疑似病人实施隔离治疗。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场要加强对旅客携带、托运物品的检查,严禁旅客携带来自疫区的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野生动物、家禽、家畜及其产品乘车出行。一旦发现要立即暂扣并请有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
4.4社会安全事件处置
(1)运输工具、客运站场如发现可疑爆炸物品,现场执勤人员(包括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下同)要迅速疏散群众,控制现场,及时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分局要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处置。
(2)发生爆炸事件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组织旅客疏散和实施抢救,维持现场秩序,划定警戒区域,搜捕凶犯,同时立即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要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处置,实施救护,医疗部门立即派出足够人员实行抢救,人员不足时,迅速向邻近医疗单位申请增援。
(1)客运站场、运输工具、运输道路(公路、铁路)、旅客等目标受到恐怖袭击威胁时,现场执勤人员要迅速疏散旅客远离袭击目标,维护现场秩序,及时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卫生等部门迅速调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实施救护。
(2)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恐怖袭击事件时,公安分局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镇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1)如运输长时间受阻,滞留客运站场旅客聚集闹事,现场执勤人员要及时做好劝导和秩序维护工作,并立即向镇春运办和有关部门报告。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迅速增派力量前往现场组织处置。对现场闹事及故意破坏人员,要立即予以扣留,并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2)当出现不法分子趁乱进行打砸抢等违法犯罪活动时,现场执勤人员要坚决制止,公安干警应将首犯抓获并迅速带离现场。客运站场所在地派出所要负责对不法分子进行监控、取证,为事后依法处理提供依据。
(3)当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暴乱时,公安分局要立即向镇政府报告,由镇协调调集兵力、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当发生出租车集体罢驶事件时。交通运输分局要立即与相关出租车公司一道赶赴现场,调查罢驶原因,对出租车驾驶员提出的问题尽快做出解释或答复,迅速平息事件。当罢驶人员不听劝阻,出现“打、砸、抢”等暴力行为,罢驶事件升级时,立即向镇政府及市春运办报告,公安分局要迅速调集足够警力进行处置,迅速平息事件。
4.5发生大规模旅客滞留事件
(1)镇春运办向镇政府申请增派公安、交警执勤人员,维护汽车客运站治安、交通秩序,增派执勤人数根据具体情况决定。
(2)镇春运办应指定辖区内学校、展馆、体育馆等场所作为异地侯乘点,并及时启用。
(3)交通运输分局负责调配应急运力疏运旅客。调配客车数量根据客运站场旅客滞留情况决定。
(4)立即停止预售票,避免旅客的过度聚集。
5 应急响应
5.1 分级负责
(1)发生四级(一般)春运突发事件,由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镇春运办做好指挥、协调工作。
(2)发生三级(较大)春运突发事件,由各部门启动本级预案并负责处理,镇春运办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协助、指导。
(3)发生二级(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镇春运办负责做好先期处置工作,立即报市春运办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
(4)发生一级(特别重大)春运突发事件,由镇春运办负责做好前期处置工作,立即报市春运办迅速启动对应预案进行处理并按规定上报省春运办。
5.2 先期处置
(1)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辖区内的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
(5)向社会发出避险警告或预警信息。
(6)有可能波及其他镇街的,要及时通报。
(7)其他必要的先期处置措施。
5.3 扩大应急
5.4应急结束
春运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消除后,由镇春运办在相应的范围内发布指令,结束应急状态。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结束应急的信息。
5.5 后期处置
(1)镇政府负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辖区内发生的春运突发事件中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镇政府应当依法对启用或者征用的安置场所、应急车辆、应急物资的所有人给予适当补偿。
(3)镇政府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或专业机构进行春运突发事件现场清理工作,使事发现场恢复到相对稳定、安全的基本状态,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必要时对潜在的隐患进行监测与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镇政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活。所需救济经费由镇财政按有关规定安排。
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救济救助制度,积极鼓励和利用社会资源进行救济救助,要逐步加大社会救助的比重,积极提倡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助。
由镇社会事务局组织社会公益团体开展救助捐赠活动。
各保险公司要根据投保合同及损失情况,及时进行理赔。
镇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春运突发事件进行调查,春运突发事件的责任单位和涉及的相关单位要予以配合。
春运突发事件调查组应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的原因和责任,提出防范和改进的措施。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将应急工作的全过程记录整理后,形成系统的书面材料,为今后妥善处置春运突发事件积累经验。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