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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没收违法物品销毁公示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3-09 16:53:04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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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城市管理精细化的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各项城市综合管理执法工作,在日常执法中,依法对违反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的当事人使用的违法工具、物品实施了暂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议定,我分局决定对2025年1月至 2025年12月期间逾期不前来办理相关处理手续的物品进行集中销毁。行政执法相对人应当在发布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我分局接受处理。因逾期未处理所造成的损失,由行政执法相对人自行承担。


附件:销毁物品明细表.pdf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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