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东莞市密霖鞋材有限公司等867户公司及东莞市塘厦利濠五金加工厂等14家个人独资企业(具体名单见详见附件<吊销营业执照市场主体名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我局拟对当事人作出吊销其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现予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当事人有要求我局举行听证的权利,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的,将视为放弃该权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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