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东莞市委办公室、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整备连片产业用地打造现代化产业园区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落实2023年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硬任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委办字〔2023〕7号)、《东莞市标准化产业片区土地整备工作方案》(东拓总〔2022〕2号)、《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区建设工作方案》(塘府综办〔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决定对石鼓现代化产业园区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及地上建构筑物开展征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位于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社区,征收范围总面积114.23公顷(约合1713亩)。具体范围以项目规划用地附图为准。
二、征收进度安排
本项目征收工作将分阶段推进实施,各阶段的具体征收补偿签约期限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并由征收部门另行公告明确起始时间。
三、测绘及补偿依据
为确保征收工作的公平性和准确性,第三方测绘机构已于2023年12月15日对项目范围进行三维航拍,并将此作为征收拆迁补偿的重要依据。自该日期后,征收红线范围内未经批准实施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变用途等行为增加的拆迁补偿费用、补偿安置费用等,一律均不纳入补偿安置范围。同时,有关机关部门将针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抢建地上建(构)筑物、抢种、违法建筑等行为,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
四、补偿方案
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区项目的征收补偿实施,将严格按照《塘厦镇石鼓现代化产业园区拆迁补偿方案》执行,确保补偿工作的合理性和公正性。感谢广大村民对本次征收工作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东莞市塘厦镇石鼓社区居民委员会
2024年3月4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