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
根据东莞市财政局《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财函〔2022〕572号)要求,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安排,开展政府采购领域保证金清理工作,我分局清理出一批到期且长期未前来办理退还保证金的政府采购项目,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公告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10月13日,共30天。请相关供应商尽快与东莞市财政局塘厦分局联系,办理退还手续(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0769-82087792)。
公告期结束后因客观原因无法退还的保证金,根据相关规定,该保证金将上缴国库。
涉及政府采购项目如下:
东莞市财政局塘厦分局
2022年9月13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