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塘厦镇 > 其他
医生提醒:谨防儿童误服驱蚊液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5-29 11:03:01  来源: 本网
【字体:

   夏天蚊虫多,人们采用各种方法驱蚊,使用电蚊香液是常见方式。但在近日,接连发生几起儿童误服驱蚊液事件,为家长们敲响警钟。

   近日,塘厦医院在19天内接诊3起误服驱蚊液体病例,其中一名18个月的婴儿因误喝了整瓶驱蚊液死亡。塘厦医院儿科主任表示,第一次遇到这么多孩子误服电蚊香液中毒,提醒家长千万要注意。

   据了解,电蚊香液主要成分是菊酯类物质,这种物质能麻痹蚊子的神经,使蚊子无法动弹,达到除蚊的目的。然而电蚊香液气化原液浓度高,当液体在被误服入消化道后,被身体吸收非常危险,尤其是婴幼儿,脏器比较娇嫩,新陈代谢旺盛,代偿能力差,服用后驱蚊液进入体内,很容易引起人体神经麻痹而死亡。

   在此提醒市民,要对驱蚊液提高警惕,要放置在儿童不容易接触的位置,并对孩子强调不能碰触,更不能服用。做足安全防范,防止意外发生。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