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办法》的通知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关于《石碣镇鼓励大学生积极应征入伍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
随着军队现代化建设进程增质提速,对大学生征集比例达到空前高度。为贯彻落实新时代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发展战略,更好的完成我镇大学生征集比例,激励我镇高学历青年踊跃报名参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参照《关于做好我市大学生入伍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东征〔2020〕3号)和有关大学生应征入伍补助政策指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助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含成人高校、函授、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凡是能在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信息的),以及全日制大学在读(含高校新生),凡被批准入伍的。
二、补助标准
(一)在我镇应征入伍的高校本科、研究生毕业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函授、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凡是能在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信息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2万元/人;
(二)在我镇应征入伍的高校大专毕业生(含全日制、成人高校、函授、网络教育、开放教育等凡是能在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信息的),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5万元/人;
(三)在我镇应征入伍的全日制高校本科、大专在校生、高校新生(含本科、大专新生),一次性奖励人民币1万元/人。
三、经费保障
大学生应征入伍补助资金,由各村列入当年预算,并按规定自行发放。城中社区大学生入伍补助资金,纳入镇财政预算全额支付。
四、审核程序
(一)补助对象名单以东莞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批准的入伍名单为准。
(二)由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对入伍高校新生、在校生、毕业生进行核实,查验有效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
核实材料包括:大学生考取全日制高校录取通知书,学信网下载学籍信息表、毕业证。
(三)镇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核准当年应征入伍高校新生、高校在校生、高校毕业生的补助情况后,将名单通报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根据补助标准安排资金,自大学生入伍2个月后发放到位。
五、管理与监督
各村(社区)应自觉接受审计等部门和社会监督,建立健全资金监管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大学毕业生入伍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虚报冒领、骗(套)取、挪用奖励资金等违法行为,除追回资金外,按照有关法律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二)本办法由石碣镇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石碣镇党政综合办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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