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SJZBGG2021-632
东莞市石碣镇农林水务局受东莞市石碣镇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委托,将对位于裕田路与振园路交界的工改工A地块、裕田路与富田路交界的工改工B地块公开招投合作方,欢迎有意参加者前来报名竞投。
一、竞投项目基本情况
为推动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提高村集体租金收入,招引优质企业入住,拉动石碣经济发展。石碣镇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启动石碣鹤田厦“工改工”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引合作方,共同开发位于裕田路与振园路交界的工改工A地块和裕田路与富田路交界的工改工B地块,进行工改工升级。地块涉及两块一类工业用地,地块编号A03-36(用地性质M1,用地面积44107.64平方米,容积率3.5)和地块B(用地性质M1,用地面积8974.64平方米,容积率4.0),A、B两地块用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市最终批复为准。
合作的模式为:
1、地块A:合作期42年(含3年建设期),由合作方全资进行“工改工”建设,并按村要求分期建设,村返归物业分期移交,建成后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与合作方按实际建筑面积3:7比例分成,即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分成建筑面积的30%,该物业面积以返租给合作方的方式收取租金,租金底价为19元/平方米/月(不含税),每5年租金递增为10%。
2、地块B:合作期为12年(含3年建设期),由合作方全资进行“工改工”建设,建成后全部物业交付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将全部物业返租给合作方的方式收取租金,租金底价为19元/平方米/月(不含税),每5年租金递增为10%。
二、资产的使用范围: 工业
三、行业要求: 无
四、投标单位准入条件: 竞投人(单位)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具有产业园开发投资资质。。
本项目不接受纳入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交易平台信用风险警示名单的意向人竞投报名。
存在以下情况的不接受报名:
1、单位或个人对同一交易标的竞得后2次弃标的,从第2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对不同交易标的竞得后3次弃标的,从第3次弃标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2、在全市范围内,单位或个人参加平台交易,报名交易累计10次以上不进行有效报价的,从累计10次不报价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3、承租人违反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交易合同约定转租、分租物业,或违反市、镇(街道)关于遏制“二手房东”哄抬工业厂房租赁价格的政策规定的,从审查确认之日起3年内纳入平台交易信用警示名单;
4、集体经济组织已在交易公告或合同中履行瑕疵披露责任,竞得人仍以集体资产存在已披露的瑕疵为由拒不履行合同的;
5、单位或个人在交易活动中经查实有弄虚作假、串通竞投、行贿、敲诈勒索、威胁他人等干扰正常交易秩序情形的;
6、集体资产的承租人拖欠应缴租金超过6个月,或其他欠款超过6个月(从第一笔欠款起算)且累计欠款金额超过1万元的;
7、单位或个人因违规参与平台交易、放弃交易、不符合条件参加网上竞价交易等原因,按规则应被没收交易保证金而拒不履行的;
8、因承租人在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不撤出原租用的集体资产或其他不良履约情况造成租赁合同双方仲裁、诉讼等纠纷,承租人尚未依法承担其应承担的全部违约责任的;
9、单位或个人经平台交易签订集体土地使用合同但未按约定使用土地,造成违法用地且未按期整改到位的;
10、已被纳入各级国家机关或授权单位依法公布的其他信用警示名单的;
11、依镇(街道)关于信用警示的制度规则应予以信用警示的。
12、集体资产的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不按时足额将租金等费用存放在其指定代扣账户上,导致租金代扣不成功累计达6次以上(含6次)的,列入交易平台信用警示名单2年。
五、本次项目采用 网上竞投 方式竞投,按照总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投意向人请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以及参与报价等,操作指引详见本网站“交易指南”栏目,对不按操作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规定的步骤和要求进行操作的,造成的损失由竞投意向人自行承担。
六、申请时间及交易保证金缴纳
竞投意向人,请于 2021年12月13日16点30分 前通过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于 2021年12月15日11点30分 前将保证金汇入系统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无效。账号开户人与网上交易账号申请人必须同一个人。
七、竞投意向人报名条件
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以企业名义竞投的须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网上竞价交易采取先竞价后审核竞投资格的方式。网上竞价结束后,最终中标的竞投人请于2021年12月17日17点00分前携带以上资料到交易组织机构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投标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业主单位签订成交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审核或经交易组织机构审核不符合报名资格的或不按规定时间与业主单位签订合同的竞投人,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八、看样时间
业主组织看样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意向竞投人敬请提前联系业主。其余时间,请竞投意向人自行看样。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交易组织机构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投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九、公示时间
本招标公告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13日。
十、竞投时间
本次交易竞投时间为:2021年12月16日15时30分00秒至2021年12月16日16时30分00秒,竞投人请在规定时间内参与报价。本次交易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结束前,每最后3分钟如果有竞投人出价,就自动延迟180秒,最大延迟次数999次。
十一、中标人审核资料时间
中标人需在2021年12月17日17点00分前到交易组织机构提交审核资料。逾期未到交易组织机构审核资料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全部竞投保证金。
十二、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1、合作方式:项目采取“村企合作”的方式进行招商引资,按相关规定公开竞投程序确定合作方。为确保意向人完全清楚项目的具体情况和有关细节,意向人在报名前须前往招标方咨询和洽谈。
2、合作年限:地块A项目合作期为42年、地块B项目合作期为12年,两地块分期实施实际合作年限从地块正式移交合作方开始计算(两地块年限均含建设期,具体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3、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A地块项目建设2万平方米物业后无息退回400万元,余下100万元待A地块合同期满后退回。
4、建设费用:A、B两地块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测量、评估报告、拆除、报建、办证、消防、水电和建设等相关的一切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地块涉及二手房东问题和清退现时租用企业费用问题由合作方承担解决。两地块涉及的市、镇“工改工”拆建、产业升级专项补助资金等作为建设资金组成部分,由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申请并将补助款全额补贴给合作方作为厂房建设成本。地块A从启动开始计3年的租金补助不变,建设过渡期前2年内租金由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负责申请镇资金补助,第3年由合作方承担,第4年开始合作方按成交价支付租金;地块B的3年建设过渡期租金全部由合作方承担。
5、建成物业分配方式及维护:地块A项目按村要求分期建设,村返归物业分期移交,建成后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与合作方按实际建筑面积3:7比例分成。地块B项目按村要求约定时间进行建设,建成后全部返还给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A、B地块合作期到期后,项目土地使用权以及地上建筑物等归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合作期内,所有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护管理等费用均由合作方承担。
6、返还物业出租及租金:合作期内,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将返还物业以返租给合作方的方式收取租金,租金底价为19元/平方米/月(不含税),每5年租金递增为10%。
7、合作方管理运营承诺:合作期内物业由合作方负责统一招商运营,竞投地块建成并招商运营达产后,产生税收贡献不低于64万/亩/年, 且项目实际利用外资金额折合不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竞投人竞投成功后须在石碣镇新注册工商牌照或将原工商牌照注册地址迁到石碣镇。
8、前期有关费用: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在招标前已对项目开展测量、评估及清拆部分建筑物等工作,前期一切费用由合作方承担,如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已支付的,合作方根据相关费用清单及凭据支付给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十三、联系方式
东莞市石碣镇鹤田厦股份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 黄生
联系电话: 18925722880
东莞市石碣镇农林水务局
联系地址: 东莞市石碣镇城中桥东路50号
联系电话: 86332033
网址: http://dgnzb.dg.gov.cn
东莞市石碣镇农林水务局
二0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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