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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甲新装2xS13-M-400kVA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3-20 15:19:4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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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榴洲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四甲新装2xS13-M-400kVA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项目基本情况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四甲新装2xS13-M-400kVA

项目编号:DGMCCG-2024-010

采购预算金额:¥783,946.96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

1采购内容:

包号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A

四甲新装2xS13-M-400kVA

1

详见磋商文件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五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4)供应商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40321日至20240327日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207室)。

3、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供邮箱号码或自带U盘拷贝磋商文件电子文档)。

4、每套售价:人民币200/份(售后不退)。

备注: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本项目只接受报名购买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地点、截止时间,开启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20240402上午09:3010:00(北京时间)。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启响应文件时间:20240402上午10:00(北京时间)。

3、接收响应文件地点: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205室。

注:若被授权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出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注:投标人未提供上述资料的,采购人有权拒绝其投标。

.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东莞石碣镇栏目http://www.dg.gov.cn/shijie/)、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dgmcxmgl.com/)。

.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石碣镇四甲榴洲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东莞市石碣镇庆丰中路251

联系方式0769-86634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东莞敏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莞城街道莞龙路莞城段50号福祥创业楼2207

联系方式0769-222881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769-22288113  

202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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