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经当事人申请,本机关决定对东莞市石碣伟兴肥料农药店(经营者:周毅明)涉嫌经营假农药案举行公开听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由
东莞市石碣伟兴肥料农药店(经营者:周毅明)涉嫌经营假农药案
二、当事人
东莞市石碣伟兴肥料农药店(经营者:周毅明)
三、听证会举行时间
2025年11月6日10时00分
四、听证会举行地点
石碣镇政文路文广中心三楼听证会议室(东莞市石碣镇图书馆楼上三楼)
五、注意事项
(一)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5年11月3日17:00前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参加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推选1至2名代表参加听证,并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需要旁听听证会的人员,可在2025年11月3日17:00前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明到东莞市石碣镇农林水务局办理申请手续。
(三)参加听证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服从听证组织机关安排,遵守会场纪律,遵守听证会规则。未经听证组织机关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特此公告。
(联系人:单兆炜,联系电话:86631040)
东莞市石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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