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我局拟对账龄达3年或以上长期挂账往来款项(应付款)进行清理,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告期为2024年11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
1、收款人:东莞市石碣镇程控电话办公室,涉及金额:2602918.82元。根据财务资料显示,该款项属于1993年至1995年间,向东莞市石碣镇程控电话办公室借入的周转款项。
2、收款人:石碣信托投资公司,涉及金额:230892.16元。根据财务资料显示,该款项属于1993年至1995年间,向石碣信托投资公司借入的款项。
请相关单位在公告期内,携带相关账务往来以及清收证据到东莞市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退还。如未能在公告期限内联系我局,视为对公示内容无异议,我局将按有关规定对往来款项(应付款)长期挂账进行账务核销处理。
石碣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18日
(联系人:刘先生;电话:8663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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