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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0511号)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01-18 10:18:30  来源: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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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8期),涉及我镇辖区内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东莞市石碣伟贤副食店经营的叫花鸡味(调味面制品)

    (一)东莞市石碣伟贤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彭州市晶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叫花鸡味(调味面制品),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有提供产品进货记录、供货商的资质证明文件、产品合格检验证明文件,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涉案产品来源真实。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予处罚。(《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东市监不罚〔2022〕051028017号)

    (三)当事人对上述批次食品进行了原因排查并采取了整改措施。该批不合格产品是生产商在生产过程中控制不严格,或者包装方面不严谨等因素导致的产品不合格等原因所致。针对上述问题,当事人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二是严格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按要求储存食品,定期自查,降低食品安全风险。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石碣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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