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项目、临时占用市政设施施工项目的履约及合同款项支付情况,因部分公司出现注销、负责人变更等原因造成未退还履约保证金,按照《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予公告,公告期:2022年11月2日至2022年12月1日,自公告日起30日内,请相关公司尽快联系我单位办理退还工作,公告期满后无人认领的保证金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于2022年12月31日前上缴采购人同级国库。
特此公告
附件: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程项目未退还履约保证金清单
(联系人:唐先生 电话:0769-86327238)
东莞市石碣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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