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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4-25 16:09:07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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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东府办函〔2024〕2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府〔2022〕48号,以下简称《规定》)的规定,编制了《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详见附件)。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认真落实决策启动(决策调研报告或者编制说明)、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30日)、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同时征求本单位法律顾问单位和公职律师意见)及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列入《目录》的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要建立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对决策过程和决策实施中的文件资料、影像资料等及时整理归档,实行决策程序全过程记录。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20日   


附件

东莞市人民政府2024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单位

1

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环境管理的通告

市生态环境局

2

东莞市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资若干政策措施

市商务局

3

东莞市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

综合积分入学指导意见(试行)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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