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设立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
基层联系点的通知
东府函〔2023〕123号
各镇街(园区)、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积极发挥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作用,多渠道汇聚民意民智,提高立法质量,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规定》的相关规定,确定20家单位为东莞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共20个)
东莞城市学院
东莞市工商业联合会
东莞市律师协会
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
东莞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东莞市建筑业协会
东莞市司法局莞城分局
东莞市司法局茶山分局
东莞市司法局谢岗分局
东莞市东城街道东泰社区居民委员会
东莞市长安镇锦厦社区居民委员会
东莞市樟木头镇官仓社区居民委员会
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民委员会
广东佑德律师事务所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智(东莞)律师事务所
广东国坚律师事务所
广东品峰律师事务所
广东多吉律师事务所
广东海法(东莞)律师事务所
二、其他事项
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5年内,参与政府立法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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