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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3-12-04 20:26:26  来源: 东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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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延长《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有效期的通知

东府函〔2023〕11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同意,《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东府函〔2020〕109号)的有效期延长至我市新的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政策出台。期间,继续沿用上述办法。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关于印发东莞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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