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东莞市扶贫志
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的通知
东府办函〔2023〕378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单位,中央和省驻莞单位:
为加强对《东莞市扶贫志》和《东莞市全面小康志》编纂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高质量完成编纂任务,市政府决定成立东莞市扶贫志和全面小康志编纂委员会(以下简称“编纂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实施中国扶贫志编纂工程和中国全面小康志编纂工程部署要求,高质量完成《东莞市扶贫志》和《东莞市全面小康志》编纂任务,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刘旺先 副市长
副主任:邓惠林 市委副秘书长
张志云 市政府副秘书长
叶惠明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吴美良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赵国锋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陈慧贞 市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主任
李文蔚 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主任
成 员:闵 斌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熊仕权 市政协副秘书长
赵小克 市委组织部部务委员、三级调研员
梁燕玲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联党组书记
张健和 市委政法委四级调研员
叶渠茂 市委政研室副主任
骆伟东 市委外办副主任
曾智明 市委编办副主任
王柏桃 市委台港澳办副主任
张伟锋 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龙家玘 市委党史研究室二级调研员
林俊强 市档案馆副馆长
邵 勇 市发展和改革局总经济师
杜润江 市教育局副局长
林 刚 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袁 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王 勇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陈国良 市民政局二级调研员
张景志 市司法局副局长
周 峰 市财政局副局长
孙宏伟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市社保基金中心主任
蔡格红 市自然资源局二级调研员
吴对林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詹向辉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瑛瑜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王建龙 市水务局二级调研员
林映鹏 市委农办常务副主任
黄朝东 市商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殷柱华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副局长
王旭深 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朱宝玉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黄宇罡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吴清华 市审计局总审计师
游锦辉 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欧南燕 市市场监管局二级调研员
李盛武 市统计局副局长
胡文辉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叶淑晶 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
何明亮 市供销社四级调研员
何志雄 市总工会副主席
陈泽鑫 团市委副书记
彭 燕 市妇联副主席
叶久根 市科协副主席
肖乃勇 市社科联副主席
叶新源 市文联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张福应 市残联副理事长
刘念宇 市政府地方志办公室四级调研员
吴华新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
丁春波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苏醒 东莞海关副关长
刘继群 市税务局副局长
黄载良 中国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匡才满 东莞银保监分局四级调研员
李向阳 国家统计局东莞调查队二级调研员
许建中 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杨兴隆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三、工作机制
编纂委员会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编纂委员会下设立《东莞市扶贫志》编辑部和《东莞市全面小康志》编辑部,均设在市志办,承担编纂委员会日常工作。编纂委员会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和协调。编纂委员会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志办提出,按程序报编纂委员会主任批准,不再另行发文。《东莞市扶贫志》和《东莞市全面小康志》编纂任务完成后,编纂委员会自行撤销。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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