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生利食品
有限公司生猪定点屠宰资格的通知
东府函〔2023〕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42号)及《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准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建设生猪定点屠宰场的通知》(东府函〔2021〕2号)相关规定,经审查验收,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生猪屠宰场符合省、市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规划,具备相应条件,市政府同意批准其为我市生猪定点屠宰场〔企业名称:东莞市生利食品有限公司,定点屠宰代码:A13110107,法人代表:胡春芳,地址:东莞市中堂镇三涌村南潢路(三涌段)42号〕,准予颁发生猪定点屠宰证书和生猪定点屠宰标志牌。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3年2月6日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