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中堂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局部优化调整方案的通知
东府函〔2022〕135号
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中堂镇、石碣镇、高埗镇人民政府: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中堂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局部优化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同意东莞市中堂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局部优化调整方案。
二、各属地镇要严格落实好各项水质保障措施,加强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加快开展保护区定界立标和水质监测工作。
三、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要加强对中堂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局部优化调整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确保严格落实调整后的保护标准和规范,确保饮用水安全。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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