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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统计局关于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修订地区生产总值核算数据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1-22 10:30:0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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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反映创新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进一步推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与国际接轨,国家统计局按照联合国等五大国际组织联合颁布的国民经济核算国际标准——《国民账户体系2008》(2008年SNA),改革研发支出核算方法,将能够为所有者带来经济利益的研发支出不再作为中间消耗,而是作为固定资本形成处理。

按照国家统计局部署,2017年开始实施地区研发支出核算方法改革,将研发支出未计入地区生产总值(GDP)部分进行补充核算。根据新的核算方法,东莞市统计局修订了2004年以来的GDP数据,修订结果如下:


2004年以来东莞GDP数据修订情况

注:GDP总量按当年价格计算,GDP增长速度按不变价计算。

特此公告。


东莞市统计局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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