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0日,为推动常平镇股权投资基金业发展,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实体经济和创新创业企业,提高社会直接融资比例,常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常平镇产业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管理暂行办法》)和《常平镇产业基金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两份文件自即日起实施,有效期2年。
《管理暂行办法》共有八章,包含三十七条规定,对管理职责与分工、基金设立流程、运作管理、出资流程、退出流程和资金管理、风险控制、监督管理作出了具体规定。其中,办法所称产业基金是指由东莞市大京九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大京九集团”)与社会资本联合组建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业基金按投资运作模式分为母基金投资模式(产业母基金)和子基金投资模式(产业子基金)。产业基金采取市场化运作,大京九集团监督产业基金的投资和运作,不参与其日常管理。
《实施细则》共有七章,包含三十八条规定,对产业母基金和产业子基金的设立、风险控制、基金的终止和退出、考核监督等作出了具体规定。此外,《实施细则》对出资比例作出了严格要求:产业母基金对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子基金对单个企业投资后所占该企业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且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大京九集团对产业子基金的出资比例不超过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20%,产业子基金对单个企业投资后所占该企业股份比例原则上不超过20%,且不超过产业子基金认缴出资总额的10%。
常平镇金融办表示,下来将持续发力,积极与各类创新机构共建产业基金,发挥产业基金集聚效力,推动构建产业新体系,全力打造宜业宜商宜居的东莞东部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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