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和市府办的文电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政府及市府办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领导的文稿和市政府各种会议的有关材料。
(三)根据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提供决策参考。
(四)收集报送省政府、市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五)检查、督促市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
(六)承担市实施规划纲要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对全市实施规划纲要工作进行督促检查、评估考核等工作。
(七)拟定全市金融产业发展政策与规划并组织实施,推动金融对外交流和开放,整顿规范全市金融秩序,防范化解地方金融风险。
(八)协调、支持和配合有关监管机构对银、证、保金融机构及行业自律组织的监管,培育发展农村金融体系,负责对新型经济金融组织日常监管,培育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
(九)办理市委、市政府、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有关应急工作的决定事项,协助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处置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协调、督促相关应急管理工作。
(十)协调市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和省的驻莞单位、驻军等关系,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十一)管理市府办直属和归口管理的单位。
(十二)办理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政府办公室设行政单位1个,其中,内设14个科室。
本份部门决算仅包括市府办部门本级决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底,东莞市政府办公室共有行政/事业编制数102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92人,另外,有离退休37人,聘用人员13人,后勤服务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3806.33万元,支出总计3806.33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3425.17万元,占2015年度收入总计的90%。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9.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63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54.8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59.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6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5.63万元。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万元,完成预算的23.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8.83万元,完成预算的23.54%。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二是本单位没有公务用车和出国(境)支出。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8.8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比201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无出国(境)开支。
(二)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比2015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本年度无公务用车开支。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18.83万元,全年共接待50批次、550人次,比2015年预算减少61.17万元,降低76.46%。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71.3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万元,占100%;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占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市府办2015年部门决算无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四、专业名词解释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本单位开展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行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农林水(类)扶贫(款)其他扶贫(项):指本单位扶贫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
决算表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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