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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6-09-30 10:01:2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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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负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建设工作;参与市网上办事大厅建设工作;指导、协调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的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是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2个科室。

本份部门预算仅包括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本级决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5年底,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共有事业编制数6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5人。另外,有聘用人员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2213.19万元,支出总计2213.19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2213.19万元,占2015年度收入总计的100%。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95.1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8%。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87.9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16万元。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4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的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45万元。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费用、公车购置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均无变化。公务接待费减少1.95万元,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45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0.45万元,全年共接待4批次、49人次,比2015年预算减少1.95万元,降低81%。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8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79.6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5万元,占0.54%;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0万元,占99.46%。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费用。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表名

决算表1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2

收入决算表

决算表3

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决算表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决算表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决算表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决算表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2015年东莞市行政服务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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