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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7-09-28 07:29:5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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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关事务工作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工作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三)协调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事务工作。(四)负责市行政办事中心(大院)办公用房(含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产权管理、调配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五)负责市行政办事中心(大院)公共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六)负责市直实行财政代管单位行政经费的开支及监管工作。(七)负责市领导公务用车管理;负责市委办、市人大办、市府办、市政协办等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车改单位特殊公务用车的租赁服务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活动、接待的车辆保障工作。(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仅包括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本级以及东莞市援疆工作队、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东莞市援助云南工作队三个临时机构的决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6年底,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事业编制数99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93人,另外,有离退休19人,聘用人员7人,后勤服务人员294人。


第二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总计16608.05万元,支出总计16608.05万元。与2015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70.76万元,增长6.2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收入合计16119.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19.24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63万元,占0.01%,主要为利息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支出合计1610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72.77万元,占19.71%;项目支出12927.73万元,占80.2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6589.23万元,支出总计16589.23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70.18万元,增长6.2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2.7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99.95%。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43.67万元,增长6.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92.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1.16万元,占98.69%;城乡社区支出21.99万元,占0.14%;农林水利支出37.95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151.63万元,占0.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15963.87万元,支出决算16092.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8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人大事务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10199)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0万元。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

①行政运行(科目编码:2010301)年初预算数为2597.4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1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

②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010399)年初预算数为13253.9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276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33%。

2、城乡社区支出

城乡社区管理事务

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科目编码:2120199)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99万元。

3、农林水利支出

扶贫

其他扶贫支出(科目编码:2130599)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7.9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科目编码:2210201)年初预算数为112.5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51.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7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165.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61.31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297.9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63.34万元;公用经费303.69万元,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299.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6.80万元,支出决算为810.68万元,完成预算的91.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35.96万元,完成预算的99.89%;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0.91万元,完成预算的92.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7.52万元,完成预算的66.20%。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少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公务接待费支出大幅减少;贯彻落实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加强现有车辆管理,有效降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本部门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0.15万元,下降1.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5.81万元,增长55.44%;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3.88万元,下降9.7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83万元,增长2.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6.91万元,下降28.50%。2016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较2015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⑴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5.81万元,是由于本年度出国(境)人数增加;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14.83万元,主要原因是车改接收的车辆使用年限较长,为确保使用要求和行车安全,需进行维修翻新,费用相应增加;⑶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26.91万元,主要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接待批次和人数均有所减少,杜绝超范围及超标准接待现象发生,从而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本部门“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10.68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6.29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6.29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2个、27人次。开支内容包括:⑴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赴香港招商考察费用;⑵市党政代表团赴香港考察有关企业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5.96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0.04万元,下降0.11%。公务用车购置数2辆。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90.91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57.89万元,下降7.73%。截至2016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42辆(包含:本局130辆,市援疆工作队公车6辆,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4辆,市援助云南工作队2辆)。

4.公务接待费支出67.5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34.48万元,下降33.80%。全年共接待125批次、1920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0万元,与2015年相比没有增减。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303.6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9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42辆、其他用车5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8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2.99万元,占2.71%;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占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39.51万元,占97.29%。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7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6年部门决算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0个,涉及当年财政拨款资金0万元。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6年部门决算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附件3:2016年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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