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专业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15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机关事务工作方针政策,协助主管部门制订全市机关事务工作发展规划,以及相关的工作规定、办法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公共机构节能规划、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协调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事务工作。
(四)负责市政行政办事中心(大院)办公用房(含公用设施)的规划建设以及产权管理、调配等工作;负责市级机关保障性住房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
(五)负责市行政办事中心(大院)公共事务的协调管理工作。
(六)负责市直实行财政代管单位行政经费的开支及监管工作。
(七)负责市领导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市直车改单位特殊公务用车的租赁服务工作;负责市重要会议、活动、接待的车辆保障工作。
(八)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内设7个科室,1个下属事业单位。
本份部门决算包括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本级机关以及东莞市援疆工作队、东莞韶关对口帮扶指挥部两个临时机构的决算,本单位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决算。
截至2015年底,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共有事业编制数100名,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97人,另外,有离退休15人,聘用人员7人,后勤服务人员252人。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收入总计15,637.29万元,支出总计15,637.29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14,789.52万元,占2015年度收入总计的94.58%。支出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57.7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5万元,农林水支出1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85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5,14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88%。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57.6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10.8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1.65万元,农林水支出12.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6.85万元。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30万元,支出决算为820.83万元,完成预算的79.6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10.4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39.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76.08万元;公务接待费94.43万元,完成预算的52.46%。
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少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要求,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公务用车改革精神,加强现有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节约了20.31%。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820.83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10.48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2个、2人次,比2015年预算增加10.48万元。开支内容包括:1、赴韩国参加“ICLEI2015”世界大会及友城交流、经贸推介活动;2、参加省委组织部组织的赴澳大利亚"生态环境保护"专题研讨班。
(二)公务用车购置1辆中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39.84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0.16万元,降低0.4%。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76.08万元,比2015年预算减少133.92万元,降低16.53%。截至2015年底,本单位公务用车保有量152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94.43万元,全年共接待198批次、2300人次,比2015年预算减少85.57万元,降低47.54%。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支出8,753.1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5年,部门本级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05.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0.16万元,占9.57%;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74.96万元,占90.43%。
(三)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东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无进行预算绩效评价的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支出。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本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指本单位用于广东粤海装备技术产业园项目合作模式谈判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指本单位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垃圾分类试点方面支出。
农林水利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本单位用于对口扶贫方面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本单位按规定为工作人员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详见决算表1-8,请参见附件。
表号 |
表名 |
决算表1 |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2 |
收入决算表 |
决算表3 |
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4 |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决算表5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分类) |
决算表6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经济分类) |
决算表7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
决算表8 |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