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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1-29 15:26:52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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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2025年东莞市医疗保障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思路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东莞市医疗保障局202511日至202512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东莞市医疗保障局网站(http://www.dg.gov.cn/ylbzj/gkmlpt/annualrepor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99号,邮编:523888,电话:0769-1234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全市医保系统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升医保服务效能、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推进医药格改革等重点工作,主动作为,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准确把握医疗保障事业建设发展的客观规律,加强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流程,扎实做好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医疗保障工作的时效性和透明度,更好服务于群众医疗保障领域需求,切实织牢织密医疗保障安全网,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的民生支撑。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及有关文件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政务频道、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主流媒体宣传等途径,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重点公开本部门主管的重点领域信息、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政务服务事项、医保基金和财政预决算执行等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2025年,我局先后发布信息稿件776篇,在信息公开政务频道平台(东莞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5条,其中组织机构0条、政策文件1条、其他234条。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公开1件。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畅通多种申请接受渠道,对收到的信息公开申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时作出处理和答复。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办理行政复议0件;未经复议直接起诉0件,其中结果维持0件、结果纠正0件。

(三)平台建设方面。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政务频道和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主要途径,通过主动公开我局政府信息和政务信息,使参保人更加方便地通过多种方式获取本单位公开的信息。同时,为不断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提高政府信息的知晓率和利用率,我局根据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求,不断完善和优化政务频道及微信公众号栏目设置,并按要求及时更新内容。2025年,我局以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为重点宣传平台,持续推送最新医保资讯,提供医保查询服务,创新推出微信公众号“码上懂”数字宣传平台,集纳宣传视频、趣味漫画、电子折页、政策推文等丰富资源。全年推送文章总计264篇,制作科普漫画长图8幅;9篇原创推文及视频被国家及省局官方号转发

(四)解读回应方面。一是及时处理答复群众通过阳光热线问政、12345热线等渠道的咨询,公开回应社会关切,坚决杜绝漏办、延迟办理现象的发生,做到答复工作有专人跟办,责任到人。二是局主要领导带队参加阳光热线直播节目,在线与网友进行亲切沟通交流,现场解答群众提问,收集意见建议,提升互动力度,回应社会关切。三是稳步开展宣传解读活动。围绕年度十六项惠民生提质效措施、突出生育支持保障政策,制作专题推文、长图、视频等,并通过主流媒体集中报道协同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密集宣传“追溯码”等新举措;组织召开年度市级全民参保集中宣传月暨宣讲员启动仪式,联合全市医保分局、各相关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参保宣传全年印发宣传折页、海报近45万份四是加大媒体合作力度,提升政策解读传播影响力。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宣传合作关系,以医保年度重点工作为切入口,先后在主流媒体刊发文章212篇,拍摄短视频19个,达到了普及医保政策,宣传工作亮点和提升医保工作社会影响力的目的。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贯彻落实《东莞市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发布信息进行严密审查。一般工作信息必须经过部门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审核,发布重大信息必须经过单位负责人审签。信息发布前需经过反复核稿,确认准确无误后才予以发布。2025年我局未出现信息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的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

0

1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1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9

0

1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思路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基本实现了透明化、规范化、时效化的工作目标,但在新形势下仍存在提升空间。随着公众对健康保障需求的持续升级,如何优化医保信息发布机制,确保办事指南、政策动态等核心内容实时触达群众,让参保人足不出户即可便捷获取医保服务信息,成为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课题。

新的一年,我局将严格遵循省、市工作部署,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改革。一是强化政务信息全流程管理,健全发布审核机制,严把政治导向、政策合规与内容质量关,确保信息发布权威准确。二是聚焦社会关切,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实现宣传覆盖无死角。三是紧扣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运用短视频、长图漫画等通俗化载体,推动“质量医保、健康东莞”理念深入人心,凝聚社会各界对医保事业发展的共识与支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6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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