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人群
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二、办理材料
(一)《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表》;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本市户籍,提供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
◆非本市户籍,提供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的居住证复印件。
◆港澳台,提供本市办理的在有效期的港澳台居住证复印件。
◆外籍,提供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复印件。
(三)个人信息变更所需的其它证明材料;(举例:1.凭出生医学证明参保的新生儿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2.身份证号码变更为香港居住证号码的,提供香港身份证复印件、港澳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公安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
(四)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经申请人签名捺印确认的《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线下办理渠道
1.由社区或学校参保的,可通过参保所属社区或学校统一办理或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2.个人身份参保的,持以上材料到就近的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四、线上办理渠道(“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1.打开“粤医保”微信小程序(需检查首页左上角显示的地市为“东莞市”),点击“我要办事”--“查看更多”--“业务办理”--“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2.进入变更登记页面后,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变更类型”可选择“为自己变更”或“为他人变更”,“业务情形”可选择“城乡居民医保非关键信息变更”或“城乡居民医保关键信息变更”
注意事项:“为他人变更”必须是本人账号为他人办理过“城乡参保登记手续”才可以进行变更。



3.“城乡居民医保非关键信息变更”可变更信息为:联系电话、户口所在地邮政编码、户口详细地址、常住地邮政编码、常住地详址、电子邮箱、政治面貌。填写变更信息确认提交后,无需参保区划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4.“城乡居民医保关键信息变更”可变更信息为: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性别、民族、国家及地区、出生日期、户口性质。填写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后,由参保区划所属医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审核期约为1-2个工作日),对上传材料和需变更关键信息一致的审核通过;对上传材料和需变更关键信息不一致的,审核不通过并提示参保人上传正确的材料和填写正确的变更信息后重新提交。



5.参保人可在“我的——待审核”中查询变更登记审核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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