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省医疗保障局指导下,深刻领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相关规定和要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法治引领和保障,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持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夯实法治政府组织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坚持把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稳步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2024年全年,局党组成员通过“第一议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96项,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5次。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邀请市宣讲团成员、市委党校老师为我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党内重要法规等专题学习报告会3次,持续推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同时,注重提升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综合能力,坚持学习类型、学习人员全覆盖,全年举办医保各类型的自主培训班共40期,累计培训超2163人次,内容涵盖政治理论、党纪学习、医保政策、业务经办、法律法规、政务礼仪等各方面,组织干部职工学法考试69人次,强化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法治意识及法治思维。
(二)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主要负责人、局党组切实履行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在各项工作中始终坚持以法治为引领,紧紧围绕以医保为主线落实工作,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一协调法治建设工作。全年召开局党组会40次、局务会议25次,研究审议医保制度改革、政策制定、行政执法、党的建设等重要问题,推动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制定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局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和领导干部应知应会重点法律法规清单等,确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统筹推进和稳扎落实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强化以考核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严格按照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要求,认真审视自身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查漏补缺。
二、深化医保“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医保营商环境
一是坚持把“数字赋能”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大力推动经办服务下沉基层,市级及33个镇街园区的医保业务已全部进驻市镇两级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一窗通办”,实现18个医保事项在“莞家政务”终端或“粤智助”终端“自助办”。二是全面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大力推动出生一件事、退休一件事等“高效办成一件事”建设,发动全市定点医疗机构推动“新生儿参保报销”院端办一站式服务,完善优化生育医疗、门诊慢特病就医结算服务,大大提高经办效率。三是全面推进“三电子两支付”在更多定点医药机构落地应用,国标版移动支付、医保“刷脸支付”、惠民就医“无感付、亲情付”三大便捷结算方式全面延伸至全市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群众提供多元化的医保就医结算需求。医保电子处方和医保药品耗材追溯码系统改造基本完成,将全流程保障参保群众购药安全。开展“一人一档”全民参保数据库试点任务,完善未参保人员信息,助力我市精准参保扩面。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全面履行行政政府职能
(一)严格政策文件管理,健全医保政策体系
一是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求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全年出台《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等部门规范性文件4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清理工作,有效期届满前及时做好文件评估和修订工作,全年未出现政策断档现象。三是平稳落地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实施新的《东莞市医疗保障办法》,积极完善支持生育政策,出台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保障制度,贯彻落实新生儿医疗保障政策,明确新生儿凭“出生医学证明”即可参加居民医保,不受户籍地或者居住地限制。四是持续推进我市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中医药及康复病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二)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筑牢医保基金安全
一是坚持执法依法依规,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完善执法制度,编制医保违法违规线索核查、医保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等制度,让医保执法有据可依。建立市局带队、分局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培训,组织医保基金监管培训班、开展案例分析会、业务研讨会,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和能力。二是坚持常态化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工作,全年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机构自查自纠以及智能监管等方式,累计检查定点医药机构2313家,处理违规医药机构235家。全年累计作出行处罚立案140宗,已作出行政处罚38宗,移交公安部门3宗,公开曝光典型案例34宗,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均在粤执法平台推进。
(三)强化制约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审计监督。按时保质完成32件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积极配合市审计部门做好我市2023年度医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项目。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督。2024年承办医保行政争议案件19宗,其中复议案件9宗,行政诉讼案件10宗,全部案件均被维持或胜诉,公开庭审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医保民事追偿案169宗。三是充分接受群众监督。畅通举报箱、电子邮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受理和处理信访事项。2024年累计收到信访事项127件、协调处理12345热线工单数量7652件,未发生重大事件或突发案件,未发生被督办督察的法治案件。四是加强内部监督。组织全市医保分局开展住院费用报销、生育津贴支付、医保关系转移等医保经办业务内控自查,推进业务规范。
(四)深入推进医保法治宣传教育,优化法治环境
一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工作,全年通过“东莞医保”微信公众号推文341篇,在局网站政务频道推文697篇。二是强化主流媒体宣传合作,在各大主流媒体报刊发布医保新闻190篇,拍摄东莞智慧医保、生育津贴等宣传短视频14个;印发新生儿参保指南等各种宣传折页116.8万册、宣传海报2.2万张;在全市医保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工人文化宫等单位,全市村(社区)、商业楼宇、住宅小区,全市公交车、地铁全线站台及车厢等公共媒体平台,播放各类医保宣传片和海报展示;线上咨询平台智能小E月均接入有效会话数近5万次,会话解决率达99.99%。三是协同“莞家福”共保体、两定医药机构、镇街医保分局等单位深入村社区、医疗机构、企业开展“医保政策进基层”、医保基金监管宣讲超1400场次。
一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包括法审力量有待补强,执法队伍仍需进一步提升,医保法治宣传形式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展等。2025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促进法治医保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推动干部职工学法常态化。二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始终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监督工作。三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医保基金监管,进一步提升医保整体执法水平。四是强化医保政策宣传,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广泛深入开展医保政策解读和普法工作。
东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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