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换发印刷复制经营许可证工作的通知》(粤新出通〔2025〕12号)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开展换发《印刷经营许可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旧版《印刷经营许可证》将于2025年年底到期,现新版许可证更新了版式和颁发日期,设置更加合理美观。这次换证工作对于促进我市印刷业进一步规范管理具有重要意义,既是基础性工作,又影响长远,且时间紧迫。各园区、镇(街道)要提前统筹部署,充分调动资源,加快推进换证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持证企业、单位或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影响;加强新证的管理使用和数据统计,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和换证的宣传通知;提供好换证期间印刷经营者的咨询服务,力争45天内完成全市换证工作。
二、换证对象
全市范围内持有合法《印刷经营许可证》从事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均需主动申请更换新证。换证工作启动后,新设立和变更等审批备案业务的,一律使用新版《印刷经营许可证》。
三、换证时间
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2月15日
四、工作步骤及注意事项
(一)各园区、镇(街道)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负责统计辖区内印刷企业数量并通知企业申请更换新证;
(二)各印刷企业到各园区、镇(街道)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提出换证申请。材料包括:
1. 原《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原则上由法人或负责人办理,因故委托他人的,需提交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明);
4.《广东省印刷(复制)许可证换证申请表》(见附件)。
(三)审批权已下放至各园区、镇(街道)审批的许可证由各园区、镇(街道)负责换发;外资企业、出版物印刷企业由各园区、镇(街道)统一收集相关资料后上报市局换发。
(四)以下2种情形的暂缓更换新证:
1.没有按时参加年度报告工作;
2.今年内有违规违法行为且尚未有处理结果的。
五、工作要求
(一)规范程序。换证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进行,做到精准高效、阳光透明。坚决杜绝违规办理“人情证”“特殊证”,坚决杜绝一企多号、一号多证等情况发生。同时,要切实加强信息保护,对于在换证过程中知悉的申请信息和统计的具体数据严格保密。
(二)做好服务。各园区、镇(街道)印刷主管部门要提高服务意识,切实考虑换证过程中印刷经营者可能存在的困难,加强沟通协调,优化办事程序,确保换证工作安全顺利有序推进。
(三)强化责任。要加强换证工作责任落实,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保证全市换证工作一盘棋,按时、保质、全数完成任务。要利用此次换证之机,清点本地印刷企业,清除本地“僵尸企业”,对企业数量质量始终做到心中有数、管理正规。
东莞市新闻出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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