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督查科的主要职能是:负责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以及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督查督办市领导批示交办和包案处理的信访案件,检查、协调和指导园区、镇(街道)及各部门办理重要信访案件,督促排查化解信访矛盾隐患,协调安排市信访督查专员参与督查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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