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根据市政府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市人防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组织领导情况、完善机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东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发布并提供下载,网址http://rfb.dg.gov.cn/。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本办公室(地址:东莞市南城元美中路菊香苑7座2楼,邮编:523071,电话22993208)。
一、组织领导情况
(一)领导重视,明确职责
为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办适时调整了由党组书记、主任黄沛林任组长,两名副主任任副组长,行政科、工程技术科、指挥通信科、市101工程管理所负责人及专职副书记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科,专人专职负责处理我办日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科(所)根据实际工作,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具体负责本科(所)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及信息报送工作。
(二)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并按规定公开了《部门预算情况》、《部门决算情况》、《部门“三公”预算情况》。
二、完善机制,畅通渠道
(一)办好人防网站
我办的人防网站在原基础上,按照市电子政务办、市行政服务办及市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了改版和增栏,补齐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栏目,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更新,使其内容更加丰富,形式更加多样,满足群众需求和企业办事。我办高度重视对网民的留言、咨询和投诉等回复工作,办领导要求各科(所)和专职人员每日必须登录和查询各类系统平台,及时办理12345政府热线系统、网上办事大厅、“阳光网(阳光问政)平台”、市信访系统、人防网站 “留言信箱”等相关咨询留言和投诉建议。
(二)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我办出版的《东莞人防》杂志,主动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服务,刊登相关信息,充分发挥宣传效应,主动传播东莞人防政务信息。利用专版专稿、工作信息、动态新闻对我办中心工作进行及时报道,利用人防政策栏目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予以公开。同时,及时与及央媒、省媒和本地媒体部门加强信息报送工作。2015年11月还在《东莞日报》刊登人防专版,加强人防教育宣传,普及人防知识。
(三)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我办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计划,切实按照信息公开目录中的类别、内容、公开形式、公开时限要求来进行操作。认真履行政务公开责任制,对便于群众及企业办事查询的政府信息尽量做到覆盖面广、更新及时、下载方便。
(四)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2015年度及时修订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办事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门户网站维护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管理办法,促进了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通过人防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122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83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1个,面积约50平方米,提供桌椅、纸笔、饮水机、查阅架等供群众及企业办事人员查阅咨询。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办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业务。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办所有的政府信息公开项目,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都未向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收取任何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办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度,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逐年有提高,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公开不够。由于我办设施条件不足,编制较少,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发布及指标数据统计不够及时,发布信息量比较少。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市民认知度较低。
继续大力推进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完善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按照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提高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我办的政府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定期维护后台,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市民能够方便查询和咨询。对人防网站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二是进一步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按照信息内容的相关性,做好信息标题与信息内容之间、信息与信息之间、各信息内容类别之间的关联,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提高网上服务效率。各科(所)之间密切配合,相互协调,收集、编写并及时提供相关信息,专职人员要提高责任意识,对需要公开的信息严格审查,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同时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确保我办信息公开工作健康规范运行。
东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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