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以及镇委、市总工会的指示和决定,确定镇工会工作的方针和任务,指导镇工会工作。
(二)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镇各级工会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
(三)向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状况、意愿和要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的制定;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侵犯职工合法利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企业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四)指导各级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设;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
(五)协助镇做好各级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工会经费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发展工会企事业,负责工会财产管理,努力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
(七)承办镇党委、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办公地址:东莞市沙田镇横流南路8号沙田镇人民政府707室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卢泽新
联系电话:0769-88666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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