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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逾期六个月未审验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4-27 17:38:5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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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粤S8082挂等41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进行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我分局依法予以注销车辆《道路运输证》。上述车辆不得再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沙田分局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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