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企业员工住房需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调整坭洲岛公租房3号楼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符合资格人员申请入住。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沙田镇范围内的企业或在职员工,并提供相应企业、单位的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优先满足立沙岛精细化工业园区内企业员工申请)。
2、申请人有配偶或共同生活子女的,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沙田镇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或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未在享受其它住房保障、人才住房等优惠政策。
3、申请人必须在本市范围内缴纳社会养老保险。
对于外市企业及各类机构派驻东莞分支机构的人员、在本市实习的人员、试用期工作人员、退休返聘人员等,只需满足上述条件1和2即可申请。
二、租金标准
沙田镇坭洲岛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含公摊面积)每月按12元/平方米收取(含家电家具租金每月2元/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每月2.3元/平方米。
特此公告
东莞市沙田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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