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特色农业,经研究,拟利用镇统筹地块以公开竞投出租的方式招募水稻种植户种植水稻,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竞投种植水稻的面积有3块共350亩(具体以实际面积为准, 分开每一地块进行招标)。分别是地块一:位于穗丰年村裕丰小组149.8亩、地块二:位于西太隆村西太隆小组121.3亩、地块三:位于民田村泗沙78.9亩。其中,地块二西太隆小组地块121.3亩和地块三民田村泗沙地块78.9亩为改良土壤质量地块,中标者在种植水稻期间要无条件配合地块土壤质量改良试验工作。以上地块按1000元/亩/年底价进行公开竞投出租,以价高者为得。
二、地块用途:以上地块只限种植水稻和部分冬种农作物,严禁分租或转租,且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
三、在租赁期间,如遇政府需用时,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方,承租方收到通知后三个月内无条件交回地块给政府,地块上的种养物、农业设施和搭建物一律不予补偿。
四、承租方对以上土地进行种植水稻,种植活动涉及的所有费用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水稻收成及相关政策性补偿归种植户所有。
如有意向投标者请登录东莞市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网址:https://dgnzb.dg.gov.cn/trade/index.shtml)进行报名投标。
(咨询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69-88866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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