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广泛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提高规划决策的科学性与民主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我镇将就“东莞市沙田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S01(04-11)图则调整”一事举办听证会。具体公告如下:
一、时间
2024年5月31日下午3:00
二、地点
东莞市沙田镇服务大楼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内容
沙田镇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QS01(04-11)图则一般调整,主要涉及:
(一)道路规划调整:(1)地块QS0124西侧增加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作为地块QS0124与西侧城市道路联系的连接通道;(2)在临港路(规划四路至规划六路)东侧设置辅道,方便QS0109和QS0123地块机动车辆进出。
(二)用地规划调整:(1)QS0109地块用地性质由C21商业用地调整为R2二类居住用地。对地块QS0109、QS0110、QS0111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形成QS0109、QS0110、QS0111 、QS0123、QS0124五个地块 ;(2)根据沙田镇近规、土规和现状情况,QS0107地块用地性质由R21住宅用地调整为E2耕地。
(三)规划指标调整:地块QS0109(R2二类居住用地)和QS0123(R2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均调整为2.5,绿地率均调整为35%,建筑密度均调整为22%,建筑高度均调整为80m。
(四)勘误:由于原控规图则中,QS0111地块用地边界,与其相邻城市道路的道路红线存在错位,且与其相邻地块用地边界也存在不重合的情况,因而需要对原控规中QS0111地块的用地边界进行修正。
四、申请资格
沙田镇南部片区QS01(04-11)地块周边利害关系人。
五、报名时间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周六休息)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30。
六、报名地点
沙田镇人民政府规划所(沙田服务大楼14楼)
七、申请材料
身份证复印件及利害关系证明文件复印件(如购房合同、房产证等);如委托他人申请的,须另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上述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八、听证代表产生办法
我镇将于2024年4月30日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land.dg.gov.cn)及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g.gov.cn/dgstz/gkmlpt/index#2304)公告听证申请情况。如申请人数超过20人,我镇将于5月6日下午3点在听证会举行地点组织申请人推选20名代表参加听证会。如无法达成统一意见,将于当日下午4点通过抽签的方式确认20名听证代表。听证代表名单将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及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九、其他事项
逾期未报名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联系人:尹志伟,联系电话:0769-88663399。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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