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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2024年企业自评人才资格申请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2-26 09:41:0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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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企业自评人才申请。为进一步做好沙田镇2024年企业自评人才入户工作,现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附件1)、《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附件2)、《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附件3)及2024年沙田镇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八)类企业名单(附件4)发给各有关企业,请各有关企业对2024年拟申请入户需求的人才进行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附件2、附件3,于3月15日(星期五)前报送至邮箱121318807@qq.com。逾期不报视为今年无入户需求。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88860611。

  企业推荐的员工应属于企业急需的骨干人才,并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具备中技或中等教育以上学历;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

  3.在企业连续参加社会保险缴费满1年且处于正常参保状态。

  学历资料要求:①属于留学人员及大专以上学历的,具体要求请看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②属于中等教育学历的,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学信网)出具的《中等学历验证报告》;③属于中技学历的,提供毕业证书,毕业证书未能在全国技工院校毕业证书查询系统或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技工院校毕业证书在线验证”进行查验的,还需提供原毕业学院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验证证明;④学历要求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验证,查验后毕业证原件退回。

  附件:

  附件1: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的通知(东府〔2020〕52号).pdf

  附件2: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入户”资格申请表.docx

  附件3:东莞市企业自评人才推荐表.doc

  附件4:2024年沙田镇企业自评人才第(一)至(八)类企业名单.xlsx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田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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