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渔民涉渔收费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东农农〔2021〕95号)和《关于下达2023年渔民涉渔收费返还专项资金的函》等文件规定,我局会同镇财政分局,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由镇财政分局采取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将2023年渔民涉渔收费返还专项资金232,251.20元发放到80艘渔船船主的银行账户,现将发放情况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5日-2023年10月31日共7天。
咨询、投诉电话:0769--88866559
东莞市沙田镇农林水务局
2023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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