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现代化产业园区片区统筹规划》成果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成果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范围
西太隆现代化产业园区位于沙田镇中部偏东,临近广龙高速沙田东出入口。规划范围西至淡水湖、东和北至东莞运河、南至广龙高速。园区面积为210.99公顷,涉及西太隆社区。
二、规划内容
(一)用地布局:整体布局以工业用地为主、配套相辅的空间布局。总体建设用地194.43公顷,其中工业用地115公顷、居住用地12.15公顷、公园绿地31.5公顷。居住用地位于园区西侧,结合滨水空间整治和淡水湖西侧的现状居住氛围,布局配套服务中心,整体形成连片效应。园区规划1处用地规模约6.87公顷的保障性住房用地,包含配售型保障房和配租型保障房,可容纳园区至少0.81万人的住房需求。并在该用地内配置幼儿园、社区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等配套设施。
(二)开发容量:项目实际开发容量为400.18万平方米,其中传统产业开发容量360.30万平方米,居住开发容量量39.88万平方米(其中保障房24.04万平方米),容积率取值为3.5-5.0,实际开发容量未突破区片开发量上限,并符合《东莞市密度分区管理技术标准(试行)》(东自然资〔2019〕521 号)要求。可开发净用地面积为113.81万平方米。
(三)路网体系:规划形成“四横三纵”的路网格局,构建“内畅外联”的交通体系,四横:进港北路、西太隆大街、明珠路、广龙高速,三纵:华美路、环保路、四围路。
(四)单元划分:片区内共划分为13个改造单元:1、2、3、4、10号单元拟采取政府收储模式;7、8、9号单元拟采取政府主导改造模式;11号单元拟采取村集体安置模式;12号单元拟采取村集体自用模式,由西太隆村自主开发。其中2号单元、7号单元、11号单元、12号单元纳入首期实施。
三、公示时间:2024年6月12日至2024年6月22日。
四、东莞市沙田镇现代化产业园区片区统筹规划成果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nr.dg.gov.cn/ztpd/csgx/gggs/index.html)及中国东莞沙田镇栏目网站(http://www.dg.gov.cn/shatian/;
(二)现场展示:沙田镇西太隆村。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展示现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沙田镇规划管理所”(邮编52398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沙田镇西太隆现代化产业园区片区统筹规划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沙田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8689887。
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沙田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附件:
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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