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以东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将法治政府建设贯穿于退役军人工作全过程,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制度保障,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矛盾,着力提升服务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与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
局党组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坚决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职责。
1.深化理论武装,把准政治方向。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必修课,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重要论述紧密结合。通过专题学习、辅导报告等形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确保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加强顶层设计与统筹谋划。首次制定并实施《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系统性地从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决策、规范权力运行、化解矛盾纠纷、强化法治宣传5个维度,将年度工作细化分解为20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形成了清晰的时间表与路线图。
3.全力参与示范创建。以东莞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机,全面对标对表,提升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治建设水平。积极配合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实地评估工作,组织全局具有执法资格的人员参加评估前模拟考试,精心撰写综合访谈参阅材料,系统展示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法治建设成果。向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推荐报送了松山湖、沙田、石碣等镇街(园区)的“以法之名·守护老兵”优秀实践案例,展现基层法治创新活力。
(二)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
严格执行依法决策程序,确保各项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1.筑牢合法性审查“防火墙”。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机制。年内,重点围绕合同条款的合法合规性、是否切实为基层减负、是否妨碍市场公平竞争等关键维度,完成局内57件合同的法制审查工作。修订后的《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颁布后,第一时间提请局务会组织学习,确保文件制定管理符合新规要求。
2.发挥法律顾问“智库”作用。全面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论证、重要合同审查、诉讼案件代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2025年,在法律顾问的全程参与和专业支持下,成功处置了涉《2024年“八一”拥军慰问品采购项目》行政赔偿纠纷一案,有效维护了政府权益与公信力。
3.积极参与立法与政策清理。立足退役军人工作实际,积极参与上级立法调研,在广东省军区组织的《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立法调研中提出建设性意见,被调研组采纳吸收。根据民营经济发展与营商环境优化要求,启动并完成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确保政策与法律相统一。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全市公平竞争审查专题培训,学习最新条例、实施办法及工作指南,从源头上预防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三)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确保执法公正透明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对照全市《健全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清单》要求,结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实际,制定出台了《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防止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工作制度》,进一步扎紧制度笼子,保障行政执法活动的独立性与公正性。
2.强化执法监督与规范。深入学习全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系列创新举措精神,将“无事不扰、码上监督”“亮证执法”等理念引申至对退役军人创办企业、合作服务机构的走访调研与服务中,配合市司法局积极做好“扫码入企”书面调度工作,自觉规范涉企行为,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活动的干扰。
3.深化“放管服”改革协同。积极配合省政府办公厅来莞调研省级行政职权下放工作,围绕涉及退役军人事务领域2项省级行政职权总结了实施情况,梳理了亮点成效。持续梳理并优化本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提升退役军人办事体验。
(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和规范退役军人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等通道。
1.夯实信访工作法治化基础。坚持依法按政策处理信访事项,完善信访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途径的衔接机制。强化源头治理,注重通过政策落实、帮扶解困、思想疏导等方式,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产生。
2.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组织局机关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关注全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的先进经验,着力提升自身依法行政水平,从决策和执法源头减少行政争议。健全内部复议和应诉工作机制,确保一旦发生诉讼案件能够依法妥善应对。本年度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未产生行政复议事项。
3.融入多元调解工作格局。依托1个市级、33个镇级退役军人法律援助站(点),聘请专业力量,为退役军人提供多元化、一站式的纠纷解决服务,打造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体系“一张网法律服务”品牌。依托全市33个老班长工作室和96个老兵驿站,通过老兵服务老兵、老兵服务群众、群众关爱老兵等多样化载体,为退役军人提供政策宣传、心理疏导、困难帮扶等服务,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尊法守法浓厚氛围
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针对不同群体开展精准普法,提升法治素养。
1.抓牢“关键少数”与干部学法。制定并落实《2025年度领导干部法律法规重点学习清单》,局领导带头学法讲法。结合基层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培训,将《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等新颁布实施的核心法规政策作为培训必修内容,提升全系统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和执行能力。
2.聚焦服务对象精准普法。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全过程。在2025年度春季、秋季两期全员适应性培训中,共有894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训。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优抚安置、就业创业、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宣讲作为培训核心模块,帮助退役军人顺利实现角色转换,明确自身权利与义务。
3.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与载体。指导各镇街(园区)利用春节、清明祭英烈、退役军人返乡季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制作宣传册、举办政策讲堂、开展线上答疑等方式,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飞入寻常百姓家”,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局党组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作为政治任务和全局性工作狠抓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主持审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难点问题。参与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综合访谈材料起草和修改。
二是带头尊法学法。主持召开局务会专题学习新修订的《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重要法规制度,带头作学习发言,发挥“头雁效应”。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三是狠抓责任落实。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依法履职,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治工作格局。以本轮巡察整改的契机,以完善制度规范、提升能力素质为重点,采取走出去、请进来,案例剖析传帮带,岗位交叉锻炼,重大任务历练等办法,把各项工作规范起来、形成套路,将整改过程转化为提升法治能力的过程。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与原因分析
对标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更高要求,对照东莞市“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标准,对比广大退役军人对法治保障的美好期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
一是基层法治能力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工作中还存在“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作风建设需进一步扎实,日常监管存在盲区。折射出部分基层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的政策运用能力、依法办事意识和群众工作本领仍有提升空间。政策法规在从市局到镇街、村居的传导过程中,可能存在理解偏差或执行误差。原因在于面向基层的,常态化、精准化的法治培训和政策辅导机制还不够健全,压力传导和责任压实有待加强。
二是风险防控与纠纷化解的前瞻性、精准性有待提高。面对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出现的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权益保障新诉求等风险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进行前瞻性研判、制度化防范的能力还需增强。矛盾纠纷的化解在一定程度上仍偏重于事后应对,源头预防的法治“抓手”不多、不硬。这与风险防控的常态化分析评估机制不够完善,以及与社会治理大调解格局的深度融合不够有关。
三是专业化法治人才队伍支撑相对不足。局内具备法律专业背景和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比例仍偏低,与日益繁重的法制审核、合规管理、纠纷调处等任务需求不匹配。个别行政执法人员在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期间,参加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的积极性不高。法律顾问主要参与具体事务处理,在重大行政决策前期论证、制度设计评估等方面的“智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2026年,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以巩固提升“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成果为新起点,补短板、强弱项、促提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在深化法治统领上实现新提升。持续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和局机关、直属各单位党支部学习计划,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落地生根。研究制定《东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出1-2项具有退役军人工作特色的法治建设创新项目。
(二)在健全制度体系上谋求新进展。加快推动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配套政策制度的“立改废释”工作。围绕退役军人政策制度衔接、履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职能、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等方面编制《东莞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十五五”规划》。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字号管理,指导各业务科室、直属单位制修订业务范围内的政策制度。建立依托法律顾问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
(三)在规范权力运行上体现新规矩。严格规范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思维,牢固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理念,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必须守法律、重程序、受监督,不得违法行使权力。坚持依法行政,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安置退役军人,规范评残评烈、优抚对象身份认定、抚恤补助核发等工作,不得随意抬高或降低准入门槛。
(四)在化解矛盾风险上构建新格局。严格落实政策,强化政策执行刚性,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对于诉求合理的要解决问题到位,对于诉求无理的要思想教育到位,对于生活困难的要帮扶援助到位,对于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在工作中发现符合法律援助、司法救助条件的退役军人,积极采取措施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待遇保障和帮扶援助等相关政策。规范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提高行政复议答复专业化水平。
(五)在普法队伍建设上激发新活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利用春节、清明祭英烈、“八一”建军节、“9·30”烈士纪念日、退役军人返乡季等时间节点,推动《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最新颁布实施的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加强退役军人事务法治文化建设,厚植退役军人工作法治根基,提升退役军人工作者法治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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